第一百一十七章 兵行险着
武安君在犹豫,他向来喜欢按部就班,每一步都在计划之内,可眼下王渊抛出的诱饵实在太过诱人——一千匹战马,这意味着什么,他比谁都清楚。
寻常战马每匹价值二百两白银,一千匹就是二十万两。别说刮遍整个泌阳县,就算把周边三县翻过来,也凑不齐这么多银钱。
更重要的是,战马是战略物资,有了它们,才能组建真正的骑兵。北元的京西军精锐,仆散怀恩麾下也不过一千多骑兵,若是自己能搞到这批马……
“连武公子都想不到,更何况其他人?”王渊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酒液顺着喉结滚动,“兵者,诡道也!出其不意攻其不备,方为上策!”做大事就得有破釜沉舟的眼光和手段,瞻前顾后成不了气候。
武安君的呼吸渐渐急促,指节因用力而泛白。王渊说得没错,连他自己都觉得这计划疯狂,那些北元守军定然更想不到有人敢虎口拔牙——这正是出手的最佳时机。从泌阳到比阳,轻装快行一日可达,完全能对城外马场发起突袭。
“王公子可知,朝廷的兵马到哪了?”他抬眼看向王渊,眼中已燃起几分战意。
“这倒是不知,不过以在下猜测,应该还在开封府,尚未出发。”王渊掐指算了算,指尖在桌面上轻轻点着,“此番大乾来势汹汹,少量精锐根本不顶用。大规模行军,粮草辎重极耗人力,估计也就这两日,差不多要出发了。”
按军情传递的效率,消息两日可到中都,皇帝召集重臣议事,再把旨意发到开封府,应该就是今日的事。开封府定会提前准备粮草,但各路兵马调集需等朝廷旨意,再有两日,大军就能汇合南下。
“王公子为何要帮我?”武安君眼中闪过一抹不解。自己不过是个刚拿下县城的义军首领,王渊这份谋划若是成了,等于送给他一份泼天大礼。大乾缺马,骑兵稀缺,一旦他组建起精锐骑兵,不仅战斗力强悍,还极易获取军功——这份人情,太重了。
“说了啊,想要结识武公子一番,自然要掏些干货出来。”王渊笑了,拎起酒壶给自己满上,酒液在杯中晃出细碎的涟漪,“这酒真是难得的佳酿。”
“事成之后,武某定然登门致谢!”武安君起身,郑重躬身行了一礼。对于真正有本事的人,他向来以礼相待。
“别,我太原王家的大部分产业还在北元呢。”王渊连忙摆手,把酒一饮而尽,又摇了摇空酒壶,“武公子莫要害我。你我还是当酒肉朋友的好,下次再有这样的好酒,记得叫我!”说罢起身告辞,折扇轻摇,步履轻快地出了公房。
武安君一直将他送到衙门口,看着那抹月白身影消失在街角,才转身返回。他站在院中,望着天边残月,深吸一口气——既然决定要干,就得雷厉风行。
“来人!”他扬声喝道,声音在夜风中传出老远。
“末将在!”几个亲兵闻声赶来,垂手侍立。
“传我将令!”武安君的声音陡然变得凌厉,“卫骁、车敬,率新组建的三百骑兵即刻集结!”
“斥候营除留守十骑巡视周边,其余百余骑全部整装!”
“辎重营留守城池,各营指挥携本部二百精锐,带三日干粮,一个时辰后东门集合!”
“剩余人马由各营副指挥带领,与辎重营一道留守!”
“紫电,守城军务由你主导,政务交苏大人掌管,分寸自行拿捏!”
“斥候营立刻出发探路,目标比阳县马场!”
“骑兵到东门集合,携带三日干粮与草料!”
“现在、立刻,执行军令!”
一连串指令清晰利落,没有半分拖泥带水。既然打定主意冒险,就得兵贵神速,一刻钟都耽误不起。
各营正副指挥接到命令,虽心下诧异武安君为何突然动兵,却都不敢怠慢,转身就去调集人手。得益于长期操练,各营反应极快,不过半个时辰,东门校场就已集结完毕,甲胄碰撞声、马蹄声混杂在一起,透着一股肃杀之气。
“武公子,这是为何?”苏晋闻讯赶来,袍角被夜风吹得翻飞,脸上满是担忧,生怕武安君要对城中百姓动手。
“苏大人莫急,不过是出城训练骑兵。”武安君翻身跃上战马,语气轻松,“我们久居山中,不善骑马,如今得了些良马,若是不练练,岂不是明珠暗投?”真实意图自然不能说——这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
“嗯,甚好!甚好!”苏晋松了口气,只要不是祸及百姓,其他都好说。
“城中已留足够人手,不会出乱子。政务还要劳烦苏大人多担待。”武安君勒住缰绳,又想起一事,“对了,泌河的暗桩下得如何了?”
“武公子放心,已征调大批人手,由酆水巡检严勇牵头,下了十几条暗桩了。”苏晋连忙回道,生怕耽误了军务。
“此事紧要,不可耽搁!”武安君叮嘱道,随即扬声道,“开城门!”
沉重的城门“嘎吱”作响地缓缓打开,骑兵一马当先,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“嘚嘚”声,步兵紧随其后,队列整齐地出了东门,消失在夜色中。
“苏大人,你信他是出城练兵?”曹昉凑到苏晋身边,搓着冻得发红的手。他刚逃过一劫,不仅被勒令退还坑来的商铺田产,还被罚了一千两银子,肉痛得直抽抽。
“你当本官眼瞎?”苏晋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,哪有练兵带全副装备还备三日干粮的?这分明是要去干大事。
“那苏大人觉得,这位武公子是去哪?”曹昉嘿嘿一笑,眼神里满是好奇。
“我管他去哪,只要不对县里下手就好。”苏晋冷哼一声,“这些年你背着我做的那些事,还没跟你算账呢!”他现在看见曹昉就来气——这老小子看着温顺,背地里竟藏了这么多龌龊事。
原本他还以为自己算是清官,治下太平,不过是时运不济。没想到不仅曹吉是硕鼠,连曹昉这主簿都手脚不干净,真是打了他的脸。
“咳,苏大人,家大业大,有些事都是族人借着我名号做的,我也是不得已才帮着收尾。”曹昉叹了口气,一脸无奈。他这主簿的位置,本就是族人花大力气疏通才得来的,若是不帮着族里谋些好处,哪能坐稳?有些事一旦开了头,就收不住了。
“眼下情况你也瞧见了,曹吉的人头还在城墙上挂着。”苏晋冷冷警告,“若是再行差踏错,可没人能救你。”
“苏大人放心,下官谨记在心!”曹昉连连点头,这次是真怕了。
***比阳城外的马场,驻扎着一个草原部落。首领扎哈乃旧是南迁草原人中的实力派,麾下有三五百部众,比泌阳县的驻军还要多出不少。
朝廷这样安排,本是为了让北元军队在南边能快速获取战马补充骑兵。扎哈乃旧起初不肯南迁——草原上逐水而居的日子多自在?可朝廷给的好处实在太多:一次性免除三年税赋,抽调牲口时全部按市场价购买。
草原上最好的马也卖不到二百两,在南边却能轻松翻倍,他怎能不动心?
“阿爸,听说南边不太平,都打起来了!”扎哈良掀开帐篷帘子走进来,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。他是扎哈乃旧的大儿子,性子却比父亲沉稳些。
“打起来正好,咱们这些马也该换些钱了!”扎哈乃旧正擦拭着心爱的弯刀,刀刃在帐内油灯下闪着寒光,“等有钱了,把周边土地再买下来。这草场太小,我的宝贝疙瘩都跑不畅快。”
“阿爸,他们已经对我们充满敌意,若是再扩大草场,怕是要起争执!”扎哈良皱眉,他这些时日常去附近村镇,发现汉人并不像草原上宣传的那般卑鄙。他们勤劳善良,对草原人的仇恨,不过是因为土地被抢罢了。
“我们草原勇士,还在乎汉人的想法?”扎哈乃旧把弯刀“哐当”放在案上,瞪着儿子,“扎哈良,你要成为雄鹰一样的男人!拿上弯刀,骑上战马,把所有敢于反对的汉人斩杀——这才是你该做的!”
“只有足够大的草场,才能养更多牲口,部落才能壮大。土地就这么多,你不去抢,难道要拱手相让?割肉喂鹰也得割别人的肉!”他觉得儿子太不开窍,得好好教教他草原的生存法则。
“可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土地……”扎哈良还想争辩,却被父亲打断。
“什么叫本来就是他们的?”扎哈乃旧猛地站起来,高大的身影在帐内投下阴影,“我们牧民走到哪,放牧到哪,哪里就是我们的土地!谁规定肥沃的土地只能是汉人的?他们失去了抗衡的能力,就该臣服,就该退出这里!”
“好了,去县城一趟。若是官府需要买马,帮我们争取个好价钱。”扎哈乃旧拍拍儿子的肩膀,总有一天,他会成为真正的雄鹰。
“阿爸,若是南边杀过来怎么办?”扎哈良犹豫着问道。
“那我们就拿起弯刀跨上战马,收获草原骑兵的荣耀!”扎哈乃旧眼中闪过狂热,“陛下不会忘记我们的功劳,会赐给我们更大的牧场、更多的牲口!”
“阿爸,我去县城了。你最好让人多出去打探,以防不测!”扎哈良见说服不了父亲,只能放弃。
“嗯,去吧。”扎哈乃旧随口应着,根本没当回事。在他眼里,汉人都跟温顺的绵羊一样,早就被草原大军打断了脊骨。这么些年,除了一个叶战,再没人能挡住草原铁骑——难道这里还能再出一个叶战?
扎哈良刚走,扎哈乃旧就出了帐篷,看了看天色。秋风瑟瑟,没了骑马的兴致,转身钻进了附近一顶帐篷。他刚来比阳不久,就买了个水灵的汉人女子,那细腻白皙的皮肤,哪是草原女子能比的?左右无事,正好去温存一番。在他看来,这样温柔的女子,就该配草原勇士。
“首领!首领!有情况!”帐外突然传来急促的呼喊,伴随着马蹄声由远及近。
扎哈乃旧正处紧要关头,哪肯理会,只顾埋头动作。身下的汉人女子早已认命,只是咬着唇默默忍受,眼角滑下两行清泪。
“扎哈巴姆,你瞎喊什么?”扎哈乃旧草草了事,提着裤子冲出帐篷,看见围着大帐乱转的扎哈巴姆,怒声呵斥。
“首领,有敌情!西边来了一支军队,正朝着我们过来!”扎哈巴姆急得直跺脚,看着他衣衫不整的样子,哪会不知道刚才在做什么,却敢怒不敢言。
“慌什么?伟大的草原勇士还怕汉人?”扎哈乃旧跑进帐中,抓起墙上的牛角号用力吹动。“呜——呜——”的号声在草原上回荡,穿透力极强。
部落里的青壮年听见号令,纷纷从帐篷里跑出来,快速穿上皮甲、挂上弓箭,翻身上马,朝着扎哈乃旧的帐篷集结。不过一刻钟,帐外就聚集了上百骑兵,个个挎弓带刀,眼神凶悍——凭借这些人的骑射功夫,在比阳县已是横行无忌的势力,也是扎哈乃旧敢肆意吞并土地的最大依仗。
“儿郎们,随我去看看,究竟是什么人敢打我们草原勇士的主意!”扎哈乃旧翻身上马,手中弯刀直指西方。他没想过跑——部落就在这里,短时间根本带不走。更何况他相信,在这片土地上,没人能威胁到草原勇士,就算对方人多,他们也能轻易突围。
***另一边,武安君本想搞夜袭,却没想到比阳县在通往泌阳的路上设了关卡。他当机立断直接杀了过去,消息自然瞒不住了,只能加速行军,争取在对方反应过来前抵达马场。
“前面就是马场了!”斥候营传来消息,声音里带着兴奋。
武安君勒住战马,遥望着前方的草原,隐约能看见成片的马群和帐篷。就在这时,远处扬起一阵烟尘,一支草原骑兵正疾驰而来。
“吴班!”他高声喊道。
“末将在!”一个精瘦的汉子催马上前。
“你带斥候营从左侧绕过去,务必多抓战马,别恋战!”
“我带骑兵正面冲锋,其他各营绕行两翼围剿,务必围住他们,别放跑一个!”
“诸位,我知道你们都不善马战——我也一样!”武安君拔出腰间长剑,剑身在阳光下闪着寒光,“但我们有十倍于对方的人手!胜利必将属于我们!”
“握紧长枪,随我冲刺!不要停下!”
“冲!”
他一声大喝,率先催动胯下战马提速。马蹄声越来越响,从稀疏的“嘚嘚”声变成密集的“轰隆”声,仿佛闷雷滚过大地。整个骑兵队如同一支锋利的枪尖,朝着草原骑兵猛冲过去——这样的阵型能最大限度减少己方不善马战的弱点,武安君顶在最前端,要用自己的冲击力撕开对方的防线。
两支骑兵越来越近,草原人射出的箭矢如雨点般飞来,武安君挥舞长剑格挡,火花在剑身上四溅。他能清晰地看见对方骑兵脸上的狞笑,听见他们口中发出的呼喝,鼻腔里充斥着战马的汗味和尘土的气息。
“杀!”喊杀声在草原上爆响,两支队伍即将碰撞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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