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:家事难断
沈蕙笙立于祠门,混于人群之中,并未踏入正厅。
此时满堂已是争执声四起,可她未急于表明身份,也未走近,只站在檐下微暗之处。
她的目光越过人群,落向祠堂正中那张太师椅上。
陈氏族主陈庆余端坐其上,满头银发,面沉如水,神情冷厉。
几位族老分坐左右两侧,其后又站着几位中年男子,皆是陈氏旁支或嫡属,衣饰讲究,面庞却因激动而扭曲变形。
堂上言辞异常激烈,像是久积的火山,要趁着讲律院还未现身,将多年来的积怨一并喷发。
“继嗣须得嫡出,这哑妾来历不明,这孩子谁知道是哪来的野种?怎么能继位?”
“先家主死得仓促,并未留下遗书,如今家中无主,总不能让个哑巴的儿子来分我陈氏祖业!”
“就是!旁支子孙诸多,为何不择其中一位才德兼备者继承门户?”
话音刚落,堂内顿起附和之声。
沈蕙笙微微皱眉,目光在场内诸人之间转过,最终落于角落一位妇人身上——那妇人面色苍白,喉间偶有呜咽,却无法发出只言片语,想来便是哑妾秦氏。
她的身旁紧紧挨着一位男童,神色怯怯,牵着她的衣角不放,秦氏低头安抚,却因失声,只能轻拍男童的背。
那男童不过六七岁模样,没有哭,也没有闹,只是睁大了眼睛望着席中争论的众人,眼里没有害怕,只有不明白。
众人将“继嗣”、“嫡庶”、“血脉正统”这些冷冰冰的字眼一遍遍翻来覆去地念,可却没人去看母子二人一眼。
沈蕙笙望着那群言之凿凿、满口宗谱礼序的宗亲长辈、手足兄弟,只觉寒意沁骨。
先不说这孩子是前家主妾室所生,为族谱记载所认,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,即便是庶子,也能依法继承家产。
就说在现代,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早就拥有同等继承权了。
这一制度的确立,不是因为世人变得多宽容,而是终于承认:人的权利,不该因出身被裁减。
一个孩子的出生从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,他无力选择父母,便更不该承担父母所留下的“原罪”。
可她也知道,即便到了现代,仍有许多人觉得非婚生子女是有违公序良俗的体现。
她不否认,但错的是孩子吗?
若真有错,错的也是他们的父母。
法——从来不是用来确认“谁配拥有”的,法是用来划清“谁不得剥夺”的。
若连法都失守,开始对血缘挑挑拣拣、为身份设槛,那在这样的社会里,看的便不再是人权,而是地位。
风雪倏然灌入堂前,檐角积雪簌簌而落。
“……这母子二人既已除名,不必再提,接下来只论分产之事!”
陈庆余用拐杖重重往地上一拄,堂上原本激烈的争吵声戛然而止,反而有数人点头附和。
“那讲律院派的协审,怎么还未到?”
沈蕙笙的思绪被这句话语拉回,她抬眸望去,眼前众人衣冠楚楚,却群起群讼,步步驱赶的,是一对连话都不会说的母子。
她唇线一紧,缓缓向前一步,黑靴踏雪,落声铿然。
她终于开口,声音不高,却如同一道冰棱,穿过人群,掷地有声。
“你们口口声声说,母子二人来历不明,可我倒想问一句——既然如此,为何二人之名,会在你们陈氏的族谱之中?”
众人一时噤声,纷纷侧目望向这位身姿纤细的女子。
“你是何人?!”有人皱眉喝问。
沈蕙笙不急不缓,从怀中取出腰牌,举至众人面前。
“讲律院,沈蕙笙。”
不过六字,却仿若一锤落地,震得堂上众人神色一滞。
“讲律院?”人群中不知是谁低声重复了一句,语气中满是诧异与狐疑。
“可……竟是个女子?”
“讲律院竟派女子来断我陈氏宗案?”
话音未落,已有人不屑冷笑:“笑话!我陈氏家事,怎容外人置喙?更何况是个……黄毛丫头?”
沈蕙笙不为所动,只沉声而言:“是,我是女子,但今日起,陈氏宗案——由我协断。”
她一字一顿,没有高声,也没有动怒,明明平静,落入耳中却似骤雪压枝,叫人不自觉屏住呼吸。
片刻的沉默后,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忽然张大嘴巴,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,失声惊道:“这位……不会就是扶桐县传闻中——被男子夺舍的沈三娘吧?”
“你是说那个在扶桐一战成名,用一个香灰包揪出一县罪恶的沈三娘?”
“可不就是她?我姑母就是扶桐县人,说是连她父亲也在心里认可‘夺舍’一说呢!”
沈蕙笙并未在意,反倒是陈氏宗族听到此言,面色骤变。
陈庆余眉心紧蹙,第一次正眼打量这个年轻女子,眼底里的轻视,悄然收敛了些。
这时,堂中一位年约四旬的中年男子,却忽然冷哼一声。
他开口道:“扶桐的案子我亦有所耳闻,但那与我陈氏家务事何干?我陈氏乃百年世家,自有祖制家礼,不容外人置喙!”
有人附和:“对!你虽是协审,但此案终究是我陈氏家事,还望你……懂得分寸!”
言罢,又有数名宗亲亦随声附和,面露不敬,语含讥刺。
场内气氛微变,仿若一层冷霜在堂中悄然凝结。
沈蕙笙轻轻颔首,语气平静道:“你们说是家事不假,可你们陈氏如今公然争产、逐母逼子,事涉继承与财产,早已越了‘家’的范畴。”
在她看来,这分明是——强取豪夺。
陈庆余脸色一沉,手中拐杖“咚”地一声敲在地上,低沉发问:“沈协审,还请你注意你的言行,你方才所言,可有依据?!”
沈蕙笙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抬手从袖中取出那份族谱副本,展开于面前,语气依旧冷静:“我只问一句,秦氏与其子之名,是否确实记入你们陈氏族谱?”
无人反驳。
沈蕙笙又问:“既已入谱,便是宗族认可的宗脉所承,如今你们又称其来历不明,这岂非自打嘴巴?”
众人面面相觑,还是无人作声。
沈蕙笙继续道:“据《刑统·户婚律》载:‘诸身丧户绝者,须经族众保明无子,方听近亲分产’,前家主既有子嗣,何谈近亲分产?”
她话锋一转,接连发问:“还是说,你们要否认族谱?那我请问——你们今日,又凭什么要争这门家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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