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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啮指痛心


高二的学习生涯并不怎么繁重,距离高考的时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,我们自然没有学长学姐的那种时间紧迫感。我们不急不缓,吃饭,上课,做习题,休息,一切显得古井无波,你看不出半点耀人的色彩,单调中充满着死寂的呼声。

其实这只是表面的现象,有心的人就会发现,属于高三的来自战场的硝烟慢慢开始向高二蔓延,很多人也不再散漫,暗自努力起来。人与人确实不同,就像我依旧不能摆脱掉自己的惰性,依旧毫无目标地生活着。

若是能够说到的就是,比起高一的状况,现在的我似乎更努力了些。但我知道,在面对高考的这座巨山面前,我这点准备远远不够。

整个班级,现在磨合的已经差不多了,很多人的性子在时间的见证下慢慢显现。而我这样温吞吞的状态,谈不上讨人喜欢,也说不上被人远远避之不及的存在。

不是见面熟,更不是自来熟,我只是能够保证,在与别人相处的这段时间,我是无害的。没有妨碍到别人的生活,只是在这喧闹之余,依旧保持住自己的那份孤寂。

写了一年多时间的小说,逐渐接近尾声。之所以写这么久,倒不是因为这是宏幅巨制,也不是千古难寻的构想,只是一向的惰性外加这每天的学习任务制约着我。

我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,比如这本小说,我希望被别人看见,却又不希望被别人看见。所以更多的时候,别人都不注意的时候,或者闲的无聊的时候,我会写一点,有时候晚上回到宿舍别人在学习,我会写一点。

我想,这是我的一种执念,《听错了光阴》这个故事,或者不是足够真实,文笔也显得平乏无力,甚至在构思上也谈不上多么的拍案叫绝。但在心底,似乎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,写完它,一定写完它。

宿舍的几个人,似乎魔怔了,每天的宿舍生活中,你总能听到有关篮球的声音。诚然,到现在为止,除了我跟吕小伟,王一柯,其他都如此魔怔了。

而作为我们宿舍新晋的篮球爱好者,芥玉寒,更是超出一般人的狂热。除了芥玉寒之外,我们宿舍其他七个人以前都是一个班的,可能因为篮球的缘故,芥玉寒很快融入到我们这一大帮人中。

高二的时间相对来说也算宽裕,在每天中午的时候,那几个人不先去吃饭,而是打完篮球再回去,真的是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。他们这样的朝气值得人称赞,但令人头疼的是,每次中午刚要躺下休息,宿舍的门猛地被推开,再就是一番的讨论,想睡都难。

十一月逐渐接近月底,秋风越加的冷,我们再次进行着武装,将自己裹得严实一点。我的小说总算是完工了,我一直想着,这下总算是解放了。

心底的那股强制感烟消云散,小说的内容,应该算是一种喜剧的吧!虽然说现实生活中,没有小说里的林枫那个角色,但作为象征意义的,在现实中,林枫的作用似乎代替的是我跟田小萱的那种不可能。

小说往往充斥着虚构的色彩,无限接近于现实,却总不是最为真实的现实。

作为书中姐姐的这个角色,我还是将她的生活写好了,没有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一位,但最终她到底还是摆脱了宿命的枷锁,做回了自己。而现实中的姐姐,我不知道她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的,算是默默的祈福吧?

书中严母走了,留下了并非己身的儿子和没有好好照顾的女儿,还有幡然悔悟的丈夫。她没看到自己的儿子跟喜欢的人在一起,虽然她说这两人不合适,还是不相互打扰的好,不过她的期许还是儿子能够幸福。

林枫也走了,他因为生病的缘故照顾不了自己喜欢的左蔚云,而是将她托付给了同样喜欢左蔚云的,作为自己死党的严暮阳。只是他始终还是失望了,最后严暮阳忘了左蔚云,忘记了过去所经历的点滴。

这样的结局,多少还是我自己的主观原因存在。或许是内心的某个声音,让我逃避,让我忘了喜欢的那个人。可是,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,是那么轻松就能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剥离吗?

答案显然不可能,那是因为那个人的名字深刻骨骼,难以忘记。年少的我们只谈喜欢,没有狂妄的承诺,毕竟我们还太小,我们还未曾在岁月的浪涛里挣扎沉浮,对于以后,我们一无所知。

而爱这个字眼,显得沉重,显得奢侈。或许会在斗转星移,时光变迁之后,这喜欢二字会成为漂泊在记忆中的爱。

小说完结之后,首先阅览的人自然是老陌,只不过他看了一遍,还给我,没说什么。我却知道,这家伙一向是修真玄幻小说的书迷,对这类的自然提不起多大兴趣。

倒是其他人看见我这写在笔记本上的小说,纷纷抢着去看。并不是说我写的有多么好,只是新奇感般,在这学习的紧要时刻,谁会傻乎乎地干这事?

我倒是错估了他们的热情,直到好几天后,我才寻回了我的这个蓝色笔记本。

我们搬家的时候,外婆来看我们了。她自然是提了大包小包的吃的,来看看外孙,看看自己的女儿。

她来的那天,门前的河水变深了,老爸回来说的,是有人看见她在河对岸。天气冷的让人只想呆在家里,而她却在那等着,不知道她等了多久,只是觉得她一老人家一个人在那站着,就觉得心疼。

最后老爸去接她的,等回到了我家,我却不知道说什么。老妈总是问我为什么不问候外婆,是不是不喜欢,我说不是。

不知道为什么,明明对外婆很是亲切,充满敬爱,却总有些话开不了口。

她来看看女儿,顺便到厨房做饭。她的手艺很好,也不怕麻烦,一般的菜愣是让她能够做的很美味,只不过老妈没有沿袭她这一优点。

而或许正是因为有这么慈爱的长辈,或者冲着那美味佳肴,每年过年,我们家,大姨家,二姨家总是齐刷刷地齐聚外婆家。

十一月底开始,深秋的气息早已弥漫在整个校园,甚至那些不引人注意的角落也没能幸免。地上是层层堆积的落叶,盖在草地上,像是给铺了层金黄色的棉被。

秋风一吹,干枯的叶子打着卷随着风尽情在地上回旋,是在舞蹈,是在跳跃,是在演绎一个悲戚的故事,还是做着属于自己一生中最后的表演。树梢的叶子早就脱落掉在地上,只有零星的,还在做最后的挣扎,死命地纠缠着最后的生机。

浩荡离愁白日斜,吟鞭东指即天涯。落红不是无情物,化作春泥更护花。

我没有龚自珍老先生在己亥杂诗里的这份高尚情怀,也体会不出“落红不是无情物,化作春泥更护花”的洒脱自然。这样的季节让我感到深深的寂寥,像垂暮的老牛,映照着黄昏,该是多么凄婉的场景。

晚上上完晚自习,伴随着拥挤的人流,在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便走出教室。其实回去这么早也没什么可干,但在教室里,看着那厚厚的书本,头就大。

忽然想到,曾几何时,原来我也改变了。当年那个不甘于贫穷,踌躇满志,想着尽快走出这座大山的少年,到底去哪了?

那个面对成绩那么在乎,肯踏实用功的少年,到底去哪了?

我不知道,就像是偶然在我生命里出现,一晃神,如一阵清风,磨灭了踪影。我在岁月的叹息里,嗅着来自远方清凉的风,我学会了淡然,却忘记了曾经的自己。

深秋的夜里有点凉,我紧了紧随身的外套,默默行走在这有些清冷的街道。脚下是覆盖着的落叶,即使有学生每天的清理,它们还是会默默地落在地上。

踩在上面,沙沙的声音响起,夹杂着秋风,透着冷意。校园太冷,还是尽快上去回到宿舍去吧,毕竟室内暖和些。

正在这时,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,拿出来,是家里人打来的。我习惯将手机的提醒方式设置为震动,不会影响到别人,也不会耽误了自己的事。

这时一款电信手机,黑色壳子,握在手里刚好的大小。这种手机除了打电话,发短信之外,唯一的功能就是打砖块这个游戏,平时闲的无聊的时候,这是可以用来消遣时间的方式。

是老爸打来的,我拿起贴在耳边,淡淡地开口:“喂,什么事?”

经历了那么多的事,多少还是改变了些。与他说话,总是透着类似于陌生人的隔阂,曾经李亮很是不理解我们这样的状态,他说我爸对我很好,而我却老是对他很冷淡。

只是,很多融进了记忆里的事,即使成为过去,但还是会在过去的某个节点上等着你。在你将回忆的细线伸向那里,它便会顺着这根细线追随到你的心底,肆意揪扯着你的心脏,让你毫无防备。

“你妈生病住院了,你明天来看一下。”

这只是一个消息,却是将我的淡然击得粉碎。他的语调我说不上来,似乎是跟方才我的淡然有些相似,不过他的姑且可以归结为平静。

我握着手机的手有些发颤,拿不稳快掉在地上,我努力平复了下心情,好让我不至于那么失态。我不做声,我知道依照他的性子,不用我问他他也会说下去。

老妈的病名叫骨质增生,说是有根骨子长在盆骨的左侧位置,稍微干点重活便会复发。可是你说作为一个农村人,又怎么可能不干重活?

在家里的时候,能干的重活我跟老爸抢着干,时常不敢让她干活。村子里的人说,她这不是享福的命,眼看儿女长大,生活逐渐转好,她倒患这种病,说明她没这个福分。

可是我却是了解的很,父亲早年混迹于村子的麻将赌博场所,对家里的事不管不问,家里的生计就靠老妈奔波行走,勉强维持,这些病,都是那些年的积淀。

现在病魔却像是责怪老妈这个不懂的珍惜身体的女人,折磨着她,好叫她明白,她不是万能的。古有曾子的“啮指痛心”,我虽比不得圣贤,但老妈的伤痛,我都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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