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:临安悍妇
街头风雪如刀,冷雨斜织如线。
沈蕙笙独自一人走在青石板路上,伞被风吹得簌簌颤响。
她半边衣袖已微微濡湿,寒意一点点钻进骨缝里,却远不及胸中那一口怒气来得烈。
气死了啊——
什么叫“没做足功课”?
什么叫“女子妄议血脉”?
什么叫“好好在家伺候男人不好”?
她握着伞柄的手起了青筋,指节泛白,几乎要把那柄竹伞生生捏裂。
她走得极快,裙摆几乎被风雨掀起,鞋跟在青石板上溅起一片水花。
因为她清楚,她要去哪——
县署。
她不是去请教。
她是去讨一个说法。
石沽镇县署门前的青砖,早被岁月碾出一道道裂痕,斜雨顺着缝里蜿蜒流淌,像极了这座衙门对世事的态度——表面规整,骨子里却早已千疮百孔。
沈蕙笙迈过门槛,那守门衙役正缩在炭盆边,半阖着眼,像是打盹。
她刚踏进门槛,便听那人懒洋洋地哼了一句“梦话”:“说了县令有事,没空。”
沈蕙笙脚步一顿,嘴角抽了抽。
这语气,这口吻——跟她早上来时一模一样,连句子都不带换的。
她站在县署门厅中,满身风雪未褪,衣摆还滴着水,那一刻竟不知该是怒极,还是好笑。
她没出声,只看着那衙役闭着眼又往炭盆边缩了缩,一副“你若再出声,便扰了我清梦”的模样。
真是荒唐。
讲律院派人下乡协审,县署不但不接待,一句“有事”便把她撵去宗祠,还两度装睡!
好啊!她让他睡——
沈蕙笙上前两步,在那衙役身旁蹲下,朝着他耳边大喊:“烦请通报一声——沈蕙笙,讲律院协审,因审务存疑,需当面向县令请教。”
衙役被她这猝不及防的一声吓得不起,猛地睁开眼,便见那面容秀雅绝尘的女子正瞪着一双秋水明眸看着他。
她唇角勾起,竟笑了:“差爷,可是耳背?方才那句,可要我再说一次?”
那衙役浑身一个激灵:嚯——哪来的刁蛮女子?
“你干嘛呀你?!”
“我说——我找县令。”
此时门内又跑来一个年长衙役,揉了揉眼睛问道:“阿四,咋回事?”
彭四指着沈蕙笙道:“这个临安来的悍妇说要找县令。”
年长衙役闻言,扫了沈蕙笙一眼:“哎呀,县令很忙的。”
“那我就在这等着。”沈蕙笙说着,就往火盆处一挤。
“你干什么?这不是你坐的地儿!”彭四赶紧跳起来,瞪眼。
“怎么不是?”沈蕙笙拢了拢袖子,笑道:“我乃讲律院派来协审之人,县令不见,我自然只能守在此处,等他得空了,再见我。”
年长那位也皱了眉头:“姑娘,你这般坐着,影响衙门形象——”
“那便劳烦两位差爷去通个传。”沈蕙笙慢条斯理道:“否则,我在这坐一天也是坐,明日过来也是坐。”
彭四:“……”
年长衙役与他对视一眼,彼此都在对方眼中看见了两个字:头疼。
最终,年长那位使了个眼色,彭四这才撇了撇嘴,老大不情愿的往衙内走去。
过了好一会,彭四才走了回来,对沈蕙笙道:“进去吧。”
沈蕙笙唇角含笑,点了点头,随着彭四穿过门廊,缓步朝后堂而去。
身后的风雪仍在,她的背影却分外清楚,每一步,仿佛都踩在那些人轻慢的心上。
后堂不远,堂内也不大。
彭四领着沈蕙笙走到门前,略躬身通禀一声,便悄然退下。
堂内人未抬头,只淡淡道:“坐。”
沈蕙笙凝视了那人一瞬,才缓缓行至桌前落座,动作从容,不卑不亢。
那人四十来岁,瘦,像是刀削一样瘦,正是石阳县县令——陈启元。
“为陈家宗案来?”陈启元放下笔看她。
沈蕙笙点了点头:““是,我今晨已前往陈氏宗祠听其议事,然族中言辞含糊,族谱所载又疑点重重,事关判决依据,特来请教大人。”
“疑点?”陈启元挑眉。
沈蕙笙不答反问:“大人可看过族谱?”
陈启元答:“看过。”
“那便请大人告知我,陈文福之子生于何日?其母入门之期为何?原配卒于何日?”
陈启元再答:“弘和十六年腊月。”
“生、室、卒,三事皆在一月。”沈蕙笙缓声问:“大人不觉得,太巧了吗?”
陈启元却不答,反而似笑非笑地看她:“你是在质疑宗族之言?还是在质疑本官?”
沈蕙笙并不避讳,语气依旧平稳:“我并非质疑任何人,只是提出疑问。”
陈启元盯着她,眉眼如刀:“此事陈氏一族已向本官做了解释,卷宗皆有记载,沈协审可自行查看。”
卷宗?说到这个,沈蕙笙就一肚子火。
她沉着脸问道:“既已查明,又有卷宗,那为何县署既未告知,也未将卷宗给我?”
陈启元忽而一笑:“沈协审不是自己去查了吗?比起卷上几行字,难道不该多走走,多看看?讲律院没教过你‘断案贵在实察’?”
他话锋一转,眼神轻飘飘一扫,竟带了几分嘲讽:“还是说……讲律院因你是女子,就教得浅些了?”
沈蕙笙真是气笑了,她道:“有趣,那我该走的也走了,该看的也看了,可否劳烦县令大人将卷宗赏我一观?”
陈启元也不废话,一抬下巴,道:“那边。”
沈蕙笙向一侧望去,只见一排木格书架立于角落,书架最下层放着几卷卷宗,写着“陈氏宗族争产案”。
沈蕙笙移步过去,伸手抽出其中一卷,打开细看。
翻了几页,却见上面果真写了如宗族所说,已向县署说明的“除名依据”。
不过,写的是:陈家族人已召开议事,众议一致,同意将哑妾秦氏与其子除名。
理由也很统一:前家主已死,母子来历不明,血统可疑,难以认定。
最有意思的是,末尾还特别标注了一句:相关事项已上报县署,得准。旁边批的又是: 宗族自理,县署备案。
至于那个“三事一月”的依据,卷宗也真有写。
简单来说,就是:“男童确实生于弘和十六年腊月,妾秦氏也确实是那月入门,正妻也确实是那月去世。”
原因?
——“据宗族族谱载。”
沈蕙笙低头看着这一行字,半晌没说话。
她到底是在查卷宗,还是在看陈家的家庭会议记录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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