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1章


第571章

二百文一亩,对于普通农户而言,是半年的口粮;

对于吏员而言,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。

重金之下,必有勇夫。

清丈人员得了张家的好处,便开始在丈量时做手脚,最常见的方法便是“指鹿为马”。

他们要么将张家原本的连片良田,在清丈人员面前指认为“无主荒田”;

或声称这些田地早在靖康年间就已“荒废”,属于可被“先行开垦”的无主地;

要么便是制造田界纠纷,将原本属于小农户的田块,硬生生地划给张家,声称是“抵偿债务”;

或者干脆在丈量时寻找各种理由制造混乱,拖延清丈进度,让清丈工作举步维艰。

不过知县李椿可不是好糊弄的主,

于是被收买的清丈人员采取“短尺少寸”。

户部为了防止地方舞弊,早已颁布了丈量土地的统一标准:

规定丈量工具必须使用“步弓”,每步五尺,二百四十步为一亩,严禁地方私自更改丈量尺度;

同时,要求所有土地必须按照“地形(平原、山地、洼地)”和“肥力(上、中、下)”进行分级登记,以确保税负公平。

然而,张家在地方上的巨大影响力,太康县的清丈人员,却使用比标准短了百分之十的“步弓”。

标准步弓应为五尺,他们使用的步弓实际只有四尺五寸。

在丈量时,清丈人员看似步步为营,认真测量,实则悄然缩小了田亩的实际面积。

丈量一块百亩田地,通过这种方法,最终登记的面积可能只有九十亩,甚至更少。

更有甚者,这些清丈人员还会将张家那些肥沃的良田,在登记时伪报为荒地或下等田。

因为荒地和下等田的税负低,无需足额登记。

一片亩产三石的上等水浇田,却在册子上将其登记为亩产一石的旱地,甚至直接报为荒地,这便为张家隐瞒大量田产、规避赋税提供了便利。

俗话说,人在做,天在看。

有时候,干肮脏事的时候,也会被别人看到。

这日,王老四在田间干活时,亲眼看到本村的里正,指着一片原本属于另一户南逃王姓人家的上等良田,对清丈人员说:

“这片地啊,早在靖康年间就荒废了,如今是无主之地,正好隔壁张二狗家最近开垦了几亩荒地,不如就将这片地划给他家,也算是响应朝廷号召。”

那清丈人员得了张家的好处,也连连点头称是,全然不顾那片地并非荒地,且有明确的归属。

王老四气得浑身发抖。

深知若任由张家如此胡作非为,那清查土地的善政,最终只会沦为一纸空文,苦的还是他们这些无权无势的百姓。

重要的是,知县老爷的政绩恐怕被这帮子人给捣乱了,万一朝廷因此惩罚,岂不是误了青天老爷的前途?

没有知县来也,自家的田地很难从张家要回来。

这个恩,自己必须报!

于是,王老四立刻召集了几个同乡,决定去县衙举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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