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6章 挂松岭
西沉的残阳,像是被打翻的朱砂罐,把林海里的每一根松针,每一片积雪,都染成了血红色。
群狗不要命的往雇佣兵的身上扑,在突击步枪的扫射下,化作一团团碎肉和血雾,完全成了任人宰割的活靶子。
我真的没想到,潘仲谋这老鬼竟然敢动真格的。
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,你拍一我拍一,嘻嘻哈哈打打闹闹。
这他妈的是纯纯的拼命啊。
有道是:“刀枪无眼,水火无情。”
在大山沟里玩这出,连个拉架的都没有,打到最后,非得把其中一方拼光了不可。
而且潘仲谋在局势上完全不占据优势,就算他是百狗教头小六爷的后人,狗训的再怎么厉害,也不可能当成人来用。
再看他的对手,每一个都荷枪实弹,恨不得武装到牙齿,打尸胎可能不太行,但是打狗肯定没问题。
这就好比玩《红警2》,用海豹突击队站在高台上防守警犬。
不用多,只需要二十二个海豹突击队,就能实现饱和式攻击,一百条狗和一万条狗没区别,来多少死多少。
我劝潘仲谋别他妈装逼了,趁着狗没死完,赶紧开溜吧,没必要在这地方把命搭上。
袁大头的嘴更黑,只听他小声嘟囔道:“小鸡不尿尿,各有各的道,三条,你管他干啥,咱哥俩跑吧,他爱死不死,死了拉倒。”
“二哥,你当真不走?”
我之所以多次劝潘仲谋一起行动,倒不是我俩的关系有多铁。
相反,在潮汐墓那会儿,我们之间还有一些摩擦和过节。
我看中的,是他手底下的有生力量。
狗群战胜雇佣兵是不可能的,但是掩护众人撤退,肯定一点问题没有。
白白在这打消耗,划不来啊。
这些话只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,没有透露半分。
可是潘仲谋是什么人?
他一个行走江湖多年的老油条,怎能不明白我心里的想法。
只听潘仲谋淡淡开口,像是对我说,又像是在自言自语:
“人活着,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?今日退一步,明日退三步,退到什么时候是个头?”
“想当年八国联军攻陷北平,特许军队抢劫三天,期间火烧圆明园,洗劫颐和园,就连太和殿前存水的铜缸,都被侵略军用刺刀刮去了最外层的镀金……城内更是尸横遍野,十室九空,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。”
“我祖爷爷在京城养狗训狗大半辈子,江湖人称狗皇帝。他不忍国宝流失海外,也不忍百姓同胞被无情虐杀,愤然集结家族子弟,暗中与联军抗衡……可惜,可惜啊,祖爷爷终归势单力薄,最终被美国鬼子杀害。我爷爷那时候还小,幸亏有老狗护着,这才连夜逃出北平城,一路乞食南下,沿途兜兜转转,走走停停,受尽人间疾苦,好在捡回了一条性命。”
“等到我父亲那辈,先是经历了长春围城,后来又上了朝鲜战场。在汉江阻击战中,我父亲被打折了一条胳膊,身上的血几乎都要流干了。哪怕是这样,他仍然拼了性命,用刺刀囊死了三个美国鬼子……我是遗腹子,没见过父亲的样子,他老人家,甚至连张照片都没能留下……”
“轮到我这辈,没当成江湖义士,也没参过军、打过仗。只是养狗训狗,一晃就五十岁了……我没出息,但是不窝囊,怎么着也不能让美国佬骑在脖子上拉屎。”
“今儿这场面,也算是个机会,正好能把这百年间的新仇旧怨,一起报喽!”
“在这挂松岭上,我潘仲谋哪怕后退半步,都有辱我潘家的名声!”
“两位老弟,今天这事和你们没关系,不必劝我,你们……逃命去吧。”
夕阳照在潘仲谋的脸上。
明暗交错间,我看不清他的表情。
只有脸上纵横的皱纹,好似干涸已久的河床,在这一刻重新注入奔流不息的江水。
那是眼泪吗?
我认为不是。
那是历经百年,横跨四代人的家族历史,是潜藏在心底的家国情怀,也是绿林草莽间的江湖气息。
一时间,我竟然无法断定潘仲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他纠结、扭曲、复杂、矛盾,黑与白在他身上交织成灰色,正应了张袍那句“人,脱去皮囊,无非二百零六骨,穿上衣裳,可有一万八千相”。
芸芸众生,形形色色,哪个人不是带着脸谱生活。
这个世界也不是非黑即白,非善即恶。正因为有了这样复杂的感情,才有了人的模样。正因为黑白交错,善恶重叠,才有了江湖的底色。
“对了,陈老弟……当哥哥的,最后求你件事。”
潘仲谋撩开披在身上的野猪皮,揪住吉娃娃的后脖颈,直接丢到我的怀里,“带它回登高狗场,交给我大哥。”
屎黄色的吉娃娃,带着狗场独有的腥臊味,只闻一口,就差点给我干吐了。
这小畜生瞪着两个肿眼泡,四只短腿拼命乱蹬,冲着潘仲谋“汪汪”直叫,似乎并不愿意跟我走。
他妈的。
你不愿跟老子走,老子还不想带着你呢,狗爪子都给我身上的假羊皮蹬飞边子了,好几次险些被它挣脱出来。
“这是不是就叫白帝城托孤啊?”
袁大头一看这架势,突然拍着大腿嚷嚷起来,“刘备临死前交代后事那一段,我在CCTV8台看过……”
场面本来十分感人,谁知道袁大头一句话,给好不容易营造出的悲凉氛围,直接干漏气了。
我抬脚踹在他小腿肚子上,这憨货才“咕咚”一声,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。
要论指桑骂槐,袁大头这比喻堪称绝杀,那真是连人带狗,绑一块骂了一遍,既咒潘仲谋命不久矣,又暗讽吉娃娃是个扶不起的阿斗。
得亏这只吉娃娃不懂历史典故,不然的话,肯定会窜起来给袁大头的牛牛来上一口。
这么重的话,潘仲谋却反常的没有发火。
只见他抹了一把挂在睫毛上的冰霜,冷笑道:“算是托孤吧。不过老子可不是白帝城的刘备……”
话音未落,三尖两刃的钢刀“哐当”一声杵进雪窝子里,“老子是樊城的庞德!”
顺着他的目光望去,但见崖顶之上,满地都是猎狗的尸体。
还有一些缺胳膊断腿的猎狗没有死透,仍拼着最后一丝力气,张大了嘴巴,做着最后的抵抗。
不过迎接它们的,不是胜利的荣耀,而是更加痛苦的死亡。
身着迷彩服的雇佣兵,暴力的踩碎猎狗的脑袋,有的再补一枪,有的被割断了喉咙。
喷溅的血柱在雪地上画出扭曲的图腾,和天边猩红的晚霞,融为一色。
双方相距很远,虽然听不到这群雇佣兵在讨论什么,但是猜也能猜出个大概。
无疑是嘲讽和讥笑。
甚至有几个雇佣兵为了赶时间,一边换弹夹,一边快速突进,生怕我们几个跑了。
“狗崽子们,对不住了。”
潘仲谋的喉结剧烈滚动,握刀的手背青筋暴起,“下辈子,老子当狗再作报答……”
他突然暴喝一声,退去野猪皮丢在地上,一手钢刀,一手镜面匣子枪,发疯似的往前冲,嘴上对着远处怒吼道:“傻黑,就是现在,给老子压上去,狠狠的咬!”
话音刚落,只见雪窝子里猛然炸开数团银雾,十几条大狗飞也似的窜了出来。
这些狗的速度奇快,一看就是狗场里的战斗主力。
领头的狗更是快得犹如一道黑色闪电,“咔嚓”一口咬断了一人的脖子,紧接着又扑向另一个。
这大黑狗不是别个,正是登高狗场的狗王傻黑。
潘仲谋边冲边开枪,和其余猎狗配合的天衣无缝。
直到这时我才明白,原来一切都是潘仲谋的设计,那些率先冲上去的,只不过是消耗子弹的老弱残兵,真正的主力永远要等到最后出场。
这就是和狼群围猎一样,有老狼带头冲锋,有精英主力合围歼敌,最后还有狼王指挥大局。
显而易见,潘仲谋正是充当了狼王的角色。
突如其来的变故,让雇佣兵彻底慌了阵脚,上一秒还嘻嘻哈哈,自以为胜券在握,下一秒就被咬断了脖子,栽倒在地上抽搐不止。
有的子弹还没上膛,有的更叽霸神,迷迷糊糊的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就已经去见了阎王爷。
潘仲谋趁乱冲到近前,提起手里的钢刀,开始近战肉搏。
呼啸的寒风灌满耳膜,却盖不住此起彼伏的犬吠与枪声……
袁大头突然拽着我向后退了几步,指着远处,绝望的说:“三条,别他妈看了,这场仗没法打,怎么着都是个输。”
我抬眼一看,就见小洋马站在陡崖崖顶,身后带着赶来支援的雇佣兵。
袁大头说的没错。
潘仲谋的优势只是暂时的,再厉害的血肉之躯,也无法战胜现代化的枪械。
“跑!”
我大喊一声,怀抱吉娃娃,和袁大头一起,纵身跃下了第三级阶梯。
身后的喊杀声并未减弱,此刻已由不得我细想,一门心思就是跑。
一连跳了几次,我俩终于来到了崖底,这里的积雪没过了脚踝,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。
直到日落西沉,整片山林终于重归寂静,我才决定稍稍休息一下。
林子里的气温,比白天又降了好几度。
这种温度下,想要活命,就绝对不能坐下或者躺着,必须要时时刻刻活动起来,靠着运动带来的热量取暖。
我双手撑在膝盖上,撅着屁股喘气,无意间回看了一眼挂松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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