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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 这是个朝气蓬勃的时代


去吃席?

陆小麦好奇,“吃什么席?我们三个人去蹭席不好吧,人家会骂的。我认识吗?”

现在日子过得比较清贫,大家还是很介意一大家子人,出一个份子钱吃席的,就算是她也出一份,他们四个人去也不好。

高远有些纠结,还有些别扭。

“咱们坐下慢慢说,着什么急。”说着他将啤酒打开放在她面前,“我买了一包卤鸡爪,咱们边吃边聊。”

陆小麦拿起啤酒喝了两口,也对,这两天发生的事儿太大,或许喝两口酒说出来会好些。

前世她挺羡慕人家能跟好友闺蜜出去喝酒,一起出去玩的人,总觉得人家的日子自由自在。

而她的双手双脚跟绑了链子似的,还有田敏的那双眼睛盯着,一丁点出格的事情都做不了。

有一次她不过是跟小妮同学的妈妈去了趟KTV,田敏便跟田建设告状,说陆小麦在外面乱花钱,还跟别的男人不清不楚。

那时候她已经40多岁了。

虽然难过,但陆小麦很清楚,等小俊回到田家,今后她跟田敏对上,就能毫不留情地痛扁她。

小俊为她要来的钱,是她后半辈子的依靠。

“还没谢谢你呢,你跟小俊说的那些,改变了我们母子的后半辈子,”陆小麦举起酒瓶,“高远,我敬你,你是我的贵人。”

“言重了,你让我颓废的生活变得有目标了,这叫互相成就。”高远将鸡爪递给她,“尝尝,味道还不错的。”

“嗯。”

喝了大半瓶,俩人话也多了,心情也舒畅了。

“其实,我喊你们去吃我舅舅家兄弟的喜酒,是有私心的。”

“什么私心?”陆小麦想不通,吃个席还能有啥私心。

高远苦笑一声,“你知道我那些堂兄妹表兄弟都是怎么说我的吗?”

“你混得挺好啊,除了没结婚。”

“对,就因为我没结婚,人家都说我不正常,要断了我们高家的香火,对不起我爸。我那些婶子姨姨给我介绍对象就算了,还给我推荐老中医,说让我调理身体。”

他说着说着砸桌子,“他们都觉得我要么不喜欢女人,要么是个太监!”

陆小麦惊了,“啊?”

原来男人晚婚还要面对这样的诋毁?

不过也怪他生错了时代,要是再晚生二十年,满大街都是三十多岁的剩男剩女,谁还猜这个,只会怪他们太自私,不结婚就是不想太辛苦。

“你笑啥?”高远气恼,“连你也笑我。”

“我不是笑你,而是那群人太离谱,闲得慌。”陆小麦一脸严肃,“不在意不就好了。”

“上次我姐来过,他们都觉得我可能没想象中那么糟糕,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正名,我只是挑花了眼,而不是没能力。”

陆小麦点点头,“多大点事,我知道了,去呗,我也随个份子钱。”

高远惊讶于她的干脆,“你就不怕?”

“怕啥?”

“怕你不自在啊,说不定还会有人套你的话,说些你不爱听的。”

“嗐,这有啥,我又堵不住人家的嘴,随便他们说。但是当着我的面说,我可能会还回去……”

“随便怼,让你不开心了就骂回去,我没事。”高远又打开一瓶酒放在桌上,“来,感谢你。”

陆小麦回过味来,“你是想要去吃席,顺便带我们来的吗?那如果我不去,你怎么弄?”

“那我也不去,随他们说去呗,”高远摊手,“你也说了,我堵不上人家的嘴。”

陆小麦点头,“我还没吃过城里人的酒席呢,随份子的钱我们三个人肯定能吃回本,算我占便宜呢。”

“更何况,你找我,恐怕是你脸上无光,我带着两个娃,会让人说你吧?”

“那有啥,我这个年纪,能找到带娃的也不错啊,只要我喜欢,他们爱说啥说啥,日子是我自己过的。只要让人家觉得我正常,这些事我不在乎,你会觉得难受吗?”

陆小麦想了想,如实回答,“有一点,但算不上难受,但我转念一想,若是让田敏知道了,气得她暴跳如雷,那也算是我赚了。”

毕竟他们都是一个村的,这种算得上猎奇和炸裂的消息,一定会传到田家人的耳中。

她还能在意什么,跟高远传绯闻,对她来说不是损失。

既然高远不介意,她矫情个什么劲儿。

她做的事情就是无愧于心,别人说什么,她管不着。

这一晚,他们喝酒聊天到十一点半,颇有些相谈甚欢的意思。

隔天醒来,高远已经下楼买了热包子回来。

这个时候的商贩都没怎么学会偷工减料,皮薄馅大的包子比家里包的好吃多了。

大妮小妮对于眼前的一切都感到新奇,吃过早饭便去街上玩耍,看着比乡镇街道繁华的街道,街上有好多小汽车和自行车,三轮车也不少,大家穿的都是买的鞋子,很少有人穿布鞋。

“妈妈,人家的红色小皮鞋好好看。”小妮有些羡慕地指着远处穿着裙子的小姑娘。

陆小麦左右看了看,转头对高远道,“等我去新市场给娃买了新鞋子,咱们再去吃饭怎么样?”

“时间刚好来得及,他们就在海洋饭店办酒席,新市场后门,咱们算是顺路。”高远将小妮抱了起来,“走吧,叔叔给你买皮鞋。”

陆小麦伸手看向大妮,“走吧,给你也买一双新皮鞋。”

虽然这时的县城还很破旧,老城墙还没有完全拆除,但城里人的生活水平已经逐渐跟乡下人拉开距离。

不用粮票没几年,但县城的经济已经蓬勃发展,服装店鞋铺子,还有很多杂货铺,花花绿绿的衬衫和裤子,装点得西北小县城充满活力。

街上的大喇叭放着港台地区流行的音乐,每家铺子门口都有收音机,每隔几百米就有大喇叭放秦腔长短,吵吵闹闹不会觉得头疼,反而让陆小麦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朝气。

这是一个即将起飞的时代,街上的每个人淳朴又充满干劲儿,十字路口卖毛驴拢套的摊子前,一个穿着坎肩背心的男人卖力地吆喝着,那黝黑的肤色和响亮的吆喝声,让人感到心潮澎湃。

这一切都让陆小麦觉得,自己之前的痛苦仿佛一滴水掉入大海,被稀释得无影无踪。

人就应该这样,大步朝前走。

“咦?陆小麦,好巧啊!”

陆小麦转头,“刘圆圆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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