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2章
男装不但不显得另类,反而衬托其威武不凡。
顾盼之间真的是神采飞扬,众人根本不敢与其对视。
秦良玉她的名字身上是真的有光,顾盼之间是真的能看到神采。
穆桂英的故事可能是假的,可秦良玉却是独一无二的。
余令忍不住喃喃道:
“鸳鸯袖里握兵符,何必将军是丈夫,蜀锦征袍自翦成,桃花马上请长缨!”
众人一愣,猛地看向了余令,傻子都听的出来这是夸秦将军。
鸳鸯袖里握兵符.....
余令低下头连忙告罪,一首好诗词自己就记住了这么几句.
因为这几句最耳熟能详了,记得最清楚。
钱谦益瞪大了眼睛。
“这是你作的,这是你作的,不对啊,我怎么感觉韵律缺少了,不对啊,你是不是少了什么,后面的呢……”
余令不说话,故意磨叽到最后离开。
走到门前,一群游击朝着余令弓腰行礼。
在他们的眼里余令就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,不但是大人物,而且是一个善战的英雄人物。
打炒花后把尸体堆成一个山,想想都提气,真他娘的过瘾。
“余大人好,余大人好……”
余令谦虚地回礼,然后朝着祖大寿招招手。
祖大寿很是不解的走了过来,因为他不知道余令要做什么。
两人今日是第一次见面。
“余大人!”
“没啥事,我就问问,那个吴三桂还好么?”
祖大寿猛地抬起头:“大人认识我侄儿?”
余令吐出一口浊气,不认识却熟悉,他和司马家族一样弑君。
架空皇帝也好,让皇帝当傀儡也罢,都可以说道。
可若是弑君,这样的人注定遗臭万年了。
余令看着祖大寿笑了笑:
“何止认识,耳熟能详啊!”
军中不知道何年月,一转眼就要过年了……
建奴和大明的斥候打的愈发的激烈。
春哥呼出的白气都带着血腥味,这日子虽然苦,可自己的族人却越来越多了。
这是值得的,死了也值了。
从十月到现在的十二月底,近乎两个月的时间,在这段时间里他已经找到了三百多叶赫部的族人了。
这里有多累春哥比谁都清楚。
余令是个信守承诺的,族人进城立刻安排屋舍,立刻给吃食。
族人都被安排的好好的,甚至连开春的牧场都划了一大块。
什么都接受,牧场春哥拒绝了。
奴儿屠戮了北关,灭了叶赫部。
那里才是自己族人的家,那里才是自己叶赫部的牧场,自己是要回到那里去的。
唯有如此,自己的心才能安,战死在那里的亡魂才能闭眼。
余令也是有条件的,进城的叶赫部必须剃发,男人必须刮一个光头之后才可以进城。
这个命令众人很抵触。
可余令说这是明心志,从头再来。
这么一说所有人觉得很有道理,剃发的时候没有一点的抵触。
如今叶赫部就是从头再来。
剃发一为明志,二为和建奴彻底地区分。
余令其实很清楚,若真的想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剃发是不可能的。
这一手余令是跟苦心大师学的。
在长安,两个村子抢水召集青壮打架。
衙门的人来了屁用都没有,村民为了证明自己先用水,把祖上都搬出来的。
结果依旧不好使,还是要打。
苦心路过,简单的一句话立刻解决。
“打吧,你们就打吧,谁先动手那就是消耗子孙的福德,阴德,谁就是在不积德,使劲打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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