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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章还书


如今正值五月的月中,天气猛然间热烈起来,除了大清早跟傍晚的清爽,整个一天下来,阳光都是十分的热情似火,那架势,估计不把你烤得你亲妈都不认识是不会善罢甘休的。这样的季节学习,总是让人昏昏欲睡,偶尔吹来一股凉风,就像是沙漠中找到一汪甘冽的清泉让人着实舒爽。

当然这疲乏的天气还是阻挡不了高三学生的学习热情,还有半个月时间,十五天,两周,这么细想下来,竟然有些害怕。想想时间过得真快,像是昨天刚踏入这里的,而明天就要滚蛋了,那些个事,那些曾经一起相处的人,现在感觉像梦一场,梦醒过后,一切都散了。

高二第二学期之前,是比较喜欢看书的,天天往图书馆跑。后来也不是不喜欢看了,而是没那么多时间,也没那么多精力,至于对看书的兴趣,始终未曾淡过,爱文字,爱写作,一个人的喜好,就这么简单。

恍惚记得,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: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。忘了出处,只是觉得说的很好,就记下了。

图书馆在科技楼一楼,种类齐全,包罗万象,什么名人传记,古今历史,中外名家名作,医学,科技,旅游,书法,计算机,绘画,音乐,各种类型的小说,各种类型的书籍,倒是让人看的眼花缭乱。大部分的人,都是喜欢小说,历史,而男生,更是对地球,包括宇宙的奇闻,都是十分喜欢。

北大西洋的群岛区,被称之为“魔鬼三角”的百慕大,神农架野人,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奇事,古埃及金字塔,消失的楼兰古国,玛雅人,敦煌轶事,传说中造访地球的外星人,数不胜数,反正就是些奇奇怪怪的事,越是稀奇,越是好奇。

记得当时有人借了《地球之谜》,《地球上的外星人》等等科幻杂志,还有大部分的人喜欢看那种青春类的言情小说,什么《天空不要为我掉眼泪》,《梦醒时分》,《悲伤逆流成河》,我当时也是爱好这类的小说,只不过每次去借的时候这些书都处在外借状态,也是只得失望而归。

男生爱好历史的居多,忘了是谁借了本《中国上下五千年》,从刀耕火种的原始时期,至三皇五帝,尧舜汤,至如今科技发达的现在,挺厚的一本书,我也是翻看了一些。袁帅是有借过《基督山伯爵》,在看了第二本的时候,可能被男主角跟美塞苔丝之间的情感纠葛吸引了,或者是被整个情景吸引了,他又陆续将剩下的基本也借来看,愣是将这部小说给看完了。

有比较冷门的书倒是无人问津,也是没多少人去看,我去借茅盾先生的《茅盾短篇集》的时候,那图书馆管理的阿姨很是诧异地看了我一眼,说是这么长久的时间以来,这本书总算有人来借了。我有些不相信,心想这不怎么可能吧,但当我将书拿到手里翻开,看到崭新的封皮和纸页,我恍然大悟,怪不得她会这么说了。

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借来,说真的,我更喜欢那些青春类的小说,借中外名家的名篇来看,只不过是为了以后跟人聊天的时候有吹牛的资本,或者你可以理解为我这就是为了装逼而装逼。不过看了之后我发现不尽然,茅盾先生写的《春蚕》,还有《霜叶红似二月花》都是让人能够细细体味,还有其中浓烈的中国文学风。

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,学校对我们这帮高三学生也是进行审查,比如说这图书馆借书归还的问题。还好我借的书都还了,学校图书馆也没来催我,而一些人因为借书时间太久了,将书弄丢了,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

这样的人有很多,而我们班的上官妮儿就处在这样的情形。

早上第二节课结束,大课间的时候,看到上官妮儿一脸着急的样子,有些好奇,凑过去问道:“怎么了这是?”

以前跟她关系不是太熟,但说话聊天都是挺好的,平时打个招呼都挺好的。

她看了我一眼,仍是苦恼的神色,有些无奈地对着我道:“唉,是这样的,现在不是图书馆让借书没还的把书还回去,可是我书丢了,不知道怎么办呢?”

“啊?不是吧?”我也是无奈,随后问她:“那图书馆管理人员,她们怎么说?”

“要么找到书,要么按照原书价格的三倍来赔偿。”上官妮儿说着,也是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,说话也是没精打采的。

“对了,你丢的是哪本书啊?”我也是随口问道,兴许我可能见过的。

“借的时间也久了,我都忘了,让我想想。”上官妮儿说着,满脸的思索,随后拍了下额头,道:“噢,我想起来了,是一本青春类的言情小说,叫《曲终人未散》。”

“《曲终人未散》?”我又是不由地重复了一遍。

“恩,就是这本书,没错的。”上官妮儿信誓旦旦地说道,那笃定的神情显然对自己的记性很有自信。

蓦地,我脑海里有了些记忆,好像我之前见过这本书。是在当初学校图书馆那书籍管理牌上的,还是我之前有在谁的手里拿了看过的,反正我是有印象,这本书绝对经过我的手。

等等,我好像有印象了。之前在哪里乱放着那本书,感觉都没人要了,我拿起来看完感觉挺不错的,一点私心,想据为己有了,当时的我也是不知道是谁的。不过之后我书是放哪里去了,让我想想。

貌似……貌似老姐是喜欢看书的,我好像是拿过去给她看了。

事情就是这个样子,可我不敢说出来,怕她误会,于是我踌躇地对着她说道:“上官妮儿,我之前好像在哪里见过你的书,等我好好想想,然后给你答复。”

她听完眼前一亮,有些激动地问道:“真的?”

“恩,不过我也不能保证找不找得到。”说实话,我这样说我都自觉有些脸红,这是不是叫做睁着眼睛说瞎话呢!

“没事,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,有你这样的话我已经很高兴了。”说这话的时候,她是充满了期待,让我觉得必须将书尽快还给她,不还我都觉得我要鄙视我自己了。

“放心吧,你也不用太担心,我觉得应该能找的回来的。”我也是安慰她,这事是我造成的,所以理应由我来解决。

“嗯嗯,有你这话我心里轻松多了。”

早上第四节课的时候,我就忙给老姐发了个短信:姐,在吗?

现在估计一下,怕是已经吃过饭了,没过多久,老姐的短信回复过来:在啊,怎么了?阿禾。

我:姐,你还记得吗?我之前给你拿过去一本小说。

老姐:噢?哪个?

我:额……就是之前给你带过去看的,叫做《曲终人未散》,一部青春类的小说,也不是太厚的一本。

老姐:这个啊,我知道啊!

我:那太好了,你看一下,在你那吗?

老姐:好像在的。

我:你确定一下,到底在不在?我急用,要还给人家,等会下课后去你家取。

等了好一会,老姐的短信回复过来:在的。

我:那你等我,我去你家取书。

老姐:恩,好。

早上第四节课刚下,我骑了自行车急急忙忙往老姐家赶,因为离得太远,我怕时间来不及。再说我现在是希望尽早亲眼看到那本书我才放心,心里才感觉踏实,车子能骑多快骑多快。

凉飕飕的风吹过脸,我想那些急着回家吃饭的同学也没我骑的快,咱这速度,必须NO.1啊!

到了她们家,敲了门,是老姐开的,她公婆却是看到我,走了出来,我打了招呼:姨夫,姨娘,你们好!

他们也是和善地打了招呼:小语弟弟来了啊!

说真的,我是不习惯跟他们打招呼,毕竟没多么亲密的关系,太过生疏或太过亲密都有些别扭,保持着不温不火的状态咱又不在行,每次去他们家我都是硬着头皮去的。

我姐叫小语,我点了点头,答应了一声,跟老姐回到她房子里。孩子还在熟睡,我走路很轻,说话也很轻。

老姐将书拿了出来,我一看,确实是这本,悬着的一颗心终于稳定下来。说真的,跑了这么远,现在稍微这么一休息,感觉还真挺累的。

老姐给我倒了杯水,问我吃饭没,是要给我弄饭吃。要知道我们这边的人吃饭都是八九点,一天吃两顿,现在十二点多,哪还有饭?估计洗锅水都早早倒了蒸发了。

我喝了口水,也是起身,说:不了,回去吃饭,还要上课的。

说完出去跟老两口打了招呼,拿了书骑车继续急忙赶回学校。这么一顿奔波,除了吃饭,也没什么休息时间了,索性直接到教室学习。

下午第一节课下的时候,我急忙将书递到上官妮儿手中,如释重负地说道:“给你,幸不辱命!”

上官妮儿接过书,看了一下,确认是这本书后,很是高兴地站了起来,对着我说道:“顾佑禾,太感谢你了,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。”

我老脸一红,有些害臊,嚅嗫地回道:“没什么,应该的。”

具体的情况我一直没有跟她说,她也不知道,或许要不是写这本书,我想这件事谁也不会知道。或者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吧,但对于我而言却很是印象深刻。

当我再次站在语文课前演讲的讲台上,可以说真的心里感慨万千,在这个讲台,我也是来了好几次了吧,说了那么多,如今也是最后一次了。以后哪怕是我能够站到这里,或者站到更为广阔的台子,面对更多的人,却始终不会是这些人了。

我怕来不及,我想拥抱着这一切,做熟睡的姿势,就这样,将一切酿在梦里,飘散在风里,那满溢的酒曲,是那叫做岁月的东西。这次我没有多少准备,或者如今的心态让我让我没有什么心思想去准备什么,我仅仅抱着一颗虔诚的心,向即将结束的青春道声:青春,你好!青春再见!

只是很普通的文章,没有费劲心思地去准备,我那张扬的性格总算是淡了许多。我深吸了一口气,平复了下心绪,将那篇文章读了出来。

五分钟,三分钟读完,我将自己最后的心思展现出来:“同学们如今呢,高考在即,作为你们公认的诗人,我有一首诗想要赠给大家。”

自从我的这一外号不胫而走之后,很多人知道了。而涛哥是因为我这人沉默寡言,多愁善感,每天感觉没精打采的样子,每次上课都要戏谑地称我为:尸人。或者死人。

我走到讲桌跟前,拿起粉笔,走到黑板跟前,背对着大家,一笔一画写了起来:古来寒门子弟多,一道龙门赴江波。鸿鹄有志八万里,云梯架作青云阁。

写完,我转过身来,等待大家的反应。没想到都一个个默不作声,而芥玉寒却是表情十分怪异地跟着一旁的张晗窃窃私语,我一阵纳闷,这……是怎么回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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