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 请女师教识字
焦铁柱和王氏看见眼前变故,都有点懵。
“什……什么?不休了?”
他们脸上带着失望,好像一个摇钱树没法搬回家。
周夏丰往前一步,挡在了焦铁柱和焦大妮中间。
“你们还有事吗?没事我和我妻子要去休息了。”
焦铁柱恨恨看了焦大妮一眼,咬牙问她。
“姐,他之前动不动休你,还看上一个女贼,你真要跟他和好?你要是不愿意,我们带你回娘家!”
他这话说得冠冕堂皇,实际上打着另一番心思。
焦大妮心里清楚得很,目前她也只能选周夏丰这边。
“铁柱,你们回去吧。既然二郎不休我了,那我就还是他的妻。我是周家的人,回不去焦家。你们自己回去好好过吧。”
她站在周夏丰这边,焦铁柱青着脸走了。
王氏也在一边嘀嘀咕咕,“以后可别说娘家不给撑腰了,给撑腰还不走呢。”
焦大妮听见了她的话,只能心里苦笑。
这娘家要真是撑腰,她也不会到如今的地步。
待焦家那俩离开,周夏丰激动地回身,一把握住了焦大妮的手。
“你真答应跟我和好了?你刚刚承认了,你是我的妻。”
焦大妮只感觉手背一热,赶紧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出来。
成亲三年没圆房,她还是处子身,跟他身体接触很少。
“不答应。我刚刚只是为了应付他们,咱俩和离吧。”
她抬眼正视周夏丰,目光非常诚恳真挚。
“你跟我和离?你不是说我救过你,你最大的愿望就是当我的妻子,现在怎么变了?”
焦大妮有点想笑,她怎么变了?
到底是谁变了?
哦,周夏丰一直没喜欢过她,所以周夏丰其实没变。
只是她变得不再那么迷恋他,不再那么以他为尊,不再忍受他的花心。
“就当我变了吧,和我和离的事,你考虑考虑。以后我们两个婚姻嫁娶各不相干,你也自在。”
她说完,继续坐着洗衣服,溅出来的水洒到了周夏丰的身上。
周夏丰不得已退后两步,无奈叹口气回屋了。
傅兰秀知道了周夏丰撕掉休书的事,来问焦大妮想怎么办。
焦大妮正坐在炕上收拾包裹。
“娘,我不想待在家里了,我想回镇上。我那房子该打扫打扫,我还要继续做生意。”
想着饥荒过去了,傅兰秀同意了。
“行,那你去吧。遇到啥困难,就去找我和陶姑娘。我们会帮你的。”
傅兰秀也不想强迫她跟她儿子在一起,之前老二犯糊涂,好好的日子不过了。
被那个居心不良的小妖精给迷惑住,闹得家宅不宁,是该给他个教训。
现在她和老二还分着家,她才懒得去管他的事。
上辈子他和焦大妮在一起,也一辈子没生孩子,过得跟陌生人似的。
这辈子他打光棍,也没啥区别。
傅兰秀还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自己身上。
翌日,天一亮,她就去了陶依依家。
发现她已经在收拾东西了,倒是想到一起去了。
“陶姑娘,我想去搬去镇上住了。你要一起吗?”
“好,我也是这个意思。走吧,一起过去。”
驴车留着在家里干农活了,她们一起去了镇上。
到了安顿好,陶依依给了她一个清单。
“你按照单子上准备一下,我们就去省城了。”
“什么?我不识字……”
傅兰秀看着那张单子,根本不认识上面写的什么。
陶依依拍拍脑门,“不好意思,我忘了。这样,我给你找个女师吧。”
“女师?还有这样的人?”
陶依依笑,“亏你还本地人,这都不知道。还不如我一个穿来的。”
“我不是天天种地吗,哪里知道那么多。”
“富贵人家的小姐,都要读书识字的,有时候请男人入府不方便,就会请女师。女师也是出身书香门第,有的也嫁为人妇,去教学生赚点钱贴补,也算一门好营生。”
“原来这样,那我这待遇,跟大家小姐一样了。”
“放心吧,这事就交给我。”
陶依依说到做到,没过两天,她就带回来一个女人。
傅兰秀打开门,就看见一个身材高挑,长相文雅的女人。
她的脸比庄稼女白,却没有连夫人那样细腻。眼角带着几缕皱纹。
她只淡淡一笑,“这位就是傅兰秀吧,你倒是我收过的年纪最大的学生。”
傅兰秀一噎,她还没说什么呢,对方就说她年纪大。
虽然她年纪确实大,对方也太不留情面了。
“我该叫她啥?”
傅兰秀问身边的陶依依。
“叫她薛夫子就行。”
“见过薛夫子。”
傅兰秀以前只送过自己家的孩子去上学,自己当学生还是头一次。
“薛夫子,里屋请。”
她带着薛夫子进屋,薛夫子只略一打量,就坐在桌前了,她拿出一本《三字经》。
“你不识字,我们便从《三字经》开始开蒙。你不要嫌繁琐,我怎么念,你怎么跟读。”
她毫不拖泥带水,自己带头念,傅兰秀跟着她读。
这些本来不认识的字,慢慢也认识了。
“现在开始写字吧。每个字写一篇,明天我来检查。到时候考校你,如果你念得不好,就要重新学。”
她说话严肃,平时基本不开玩笑,只带着傅兰秀学功课。
傅兰秀也只好收起心思,一心跟她学习。
当天的作业,她点灯写了一夜才写完。
她用毛笔画着字符,像是鬼画符似的。
那些纸她都是买的最便宜的,生怕写坏了浪费。
写了一夜,才算写出勉强能看的字。
第二天交上去的时候,她还有点忐忑。
“薛夫子……行吗?”
薛夫子翻看着那些大字,最后说。
“你过来。”
傅兰秀吓了一跳,以为她要惩罚她。
“我实在不会用笔,第一次写字……”
“不用找借口,我知道你不会,过来,我带你写。”
说着,薛夫子站起身,握住了傅兰秀的手。
她的手指并不柔和,上面还有一些硬硬的茧子。
傅兰秀却觉得被她这样包裹着,很安心。
小时候的回忆不分场合地涌入到脑中,她小时候很羡慕别的小孩上学,站在私塾门口往里面看。
看见他们都在读书,她却只能在家里干活。
但凡她累了想歇一会,换来的都是父母的打骂。
即使出嫁了,在婆家也要干活,且干得更多,婆母更为苛刻。
好像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这样握过她的手,这样细心地教她写字。
她这个活了两辈子的老太婆,此刻竟然有些感动,鼻子一阵阵发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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