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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:殷皎皎,你最好没骗我


烈火焚身……万劫不复?

我听得身上一个冷颤,忙将他的手拍开,“哎呀我开玩笑的啊,你轻点,耳朵要被你扯聋了!”

他听我服软这才把手撒开,抖了抖宽大尊贵的袖袍,顺道又拉住我,把我往屋里带,没好气道:“不穿鞋就往外跑,什么臭毛病。”

我不情愿地跟着他爬梯子上二楼:

“大夏天光脚往外跑又不会受寒生病,再说我不是着急和你分享好消息么?我怎么知道你早就晓得了。”

“不会生病,但,脏兮兮的,本座最讨厌脏兮兮的小孩。”

他一边嫌弃我,一边带我进卧室,让我在床上坐下,去浴室打水端出来,给我洗脚。

挽起纡青拖紫的广袖,他亲手握住我的脚踝,抬起我一双脚放入水盆里清洗。

白皙如玉骨节分明的大手撩起一捧水温柔淋在我的脚背上,我见他打算来真的,不适应地着急阻止道:

“谢序……那个、你不用帮我洗,我自己来……”

总觉得他这双白净修长的尊贵玉手泡在我这浑浊的洗脚水里,是对他这种绝世美男的严重亵渎!

美男就该不染一尘,不能被任何污物弄脏。

哪成想他却挡开了我伸过去拦他的爪子,凝声坚持:“丈夫给妻子洗脚,有何不妥?再说……”他低着头,一时放轻声:“又不是第一次,有何不好意思。”

虽然他话音说得浅,但我还是耳尖的全听见了,脑子迷糊不解地啊了声。

什么叫做、又不是第一次?

他以前给我洗过?

怎么可能!我以前都没见过他。

他不会、是把我错认成别人了吧?

这个概率,还是蛮大的,毕竟他之前就总说我忘记了他,总提什么、十五年……

男人的手指轻轻为我洗去脚上的污秽,我愣坐在床上,低头痴痴瞧着他这张没有任何情绪的俊美容颜,想了想,还是决定和他说清楚:

“谢序,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哪个故人了?我以前没见过你,你长得这么好看,辨识度这么高,我如果见过肯定不会忘记,我的记忆力还是挺好的。”

他撩水为我清洗脚尖的动作一僵,片刻,面不改色的帮我按摩脚心,“本座、还没有眼瞎到连自己……的人,都能认错。”

指腹按压脚板的力度适中,双脚被他的大手包裹住,竟是格外的舒适心安。

他这人,表面看着情绪不稳定,动不动就炸毛生气,实则内心,还是蛮柔软的……

听完他的话我忽也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真的见过他,却把他忘掉了。

“那,十五年前,我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?”我小声追问。

十五年前,我才七岁。

我以前是在手机上看过关于记忆力方面的实验数据与相关理论,上面说,人成长的过程里,越长大,脑中记忆就越清晰,小时候的记忆就越模糊。

因为幼年时大脑是没有发育成熟的,记忆能保存的时间也较短。

是以,长大后能记起来的幼年往事,仅有一些印象特别深刻的。

比如,被殴打,被不公虐待……

如果,我真是在幼年时期见过他,那个年龄段我还没有醒事明理,对美丑没有明确定义……

可能,真会把一个仅见过几面、印象稍浅的人忘掉。

这个问题,他并没有回答我,只是轻描淡写的转移话题:“下次,不许光脚到处跑,不然本座就把你按浴室里从头到脚都洗一遍!”

从头到脚……我紧张挺直身子,老脸一红。

倒也不必,发展得这么快吧!

他指尖力度太轻,指腹擦过我的脚底,勾得我一阵心痒痒。

我不自在的条件反射缩了缩脚尖,尴尬低吟:“别挠……我怕痒。”

他一怔,不觉间也是耳根也晕开了一片红云。

语气不悦的压沉声凶我:“一会儿嫌本座手重,一会儿又说痒,就这么不适应本座碰你?洗个脚,往回缩多少次了?你前男友帮你洗脚的时候,你也这么紧张?!”

“前男友?”我懵了一瞬,诚实道:“他没给我洗过脚啊!”

准确说,他连我脚是什么样都没见过。

他冷眸一黯,不屑讥讽:“也对,一个连你性命都舍得取的男人,怎么会心疼你……给你洗脚。殷皎皎,你眼光真是差劲。”

他这么说我可就不痛快了,呵呵干笑两声,我双手撑在身子两侧别过头:“不想提他。”

余光又忍不住往他帮我清洗双脚的动作上偷瞥,我心情沉重道:

“从小到大,你是第一个帮我洗脚的男人,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,孤儿院的孩子多,都是刚学会坐,院长妈妈就让孩子们自己学洗脚。

其实一开始,我也是受院长妈妈宠爱的,直到,有个会算命的过路先生去孤儿院给孩子们看相算命,他说我是不该活在世上的孤魂野鬼,说我是阴人命,身边亲近的人都会被我索命。

从那以后,所有人都不喜欢我了。我就这么一直活到现在,没有朋友,没有亲人……谁会给我洗脚?”

他拿过干净毛巾,将我的脚从水里捞出来,低着头问:“离开孤儿院后,你一直在学校住?”

我点点脑袋:“我中学时期就开始住校,寒暑假就在外面打工赚学费,住在老师家。大学三年一直在学校宿舍住,去年下半年开始实习,我才出来租了这栋房子。

怎么样,我租的这个房子还不错吧,虽然离市区远了点,方圆几里也没几家邻居,但水电煤气很方便,生活必需物样样齐全,最重要的是租金还便宜,地方也够大。

原本,之前我是想用中彩票的钱在市区买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子,但现在看来……还是这里住得舒服,有归属感。”

他将毛巾搭在水盆上,手一挥,水盆就消失无踪了,“出租房,竟让你住出归属感了。”

我缩脚放在床上,叹道:“如果自己有家,谁还会在出租屋里找归属感啊。”

低头想了下,我突然提议:“我现在有钱了,你也要住在这里,我们俩平时的工作也和普通人不一样,不如我最近就找房东,把这栋房子买下来吧!”

“不是已经付了三年租金么?”他拂袖在床边坐下来。

我爬近他点,歪头和他认真道:“租的房子你没有归属感啊,我把它买下来,这样以后这里就彻底属于咱俩了,算咱俩的家,你上来,就有家了。”

“家?”他眸光微滞,琉璃色的眸子里,有春风漾起一池清涟,“你、想和本座,有家?”

我觉得奇怪,理所当然道:“不是都结婚了吗?你又不乐意和我分居,当然得和你有家啊。两口子在一起肯定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小窝,这样以后万一咱们有孩子了……”

无心的话脱口而出,我忽哽住,反应过来:“呃,现在就说这些是不是有点早了,先、先互相熟悉吧。”

话音刚落,身体就被身畔人猛地一胳膊揽摁进了怀里。

“谢序……”

脑袋枕在他结实强壮的胸膛上,耳边是他稳健有力的心跳声。

他此刻,心跳,跳得好像有点快……

男人按住我的脑袋,语气低哑,言语中感情复杂,哽了哽,红了眼角:“你最好,说的是实话……没骗我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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