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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要不你做我儿子吧


谢瑞雪借着酒意,话里话外都是这些年憋在心里的郁气,既是抒发,也是难得跟苏沉、林默交回心。

苏沉虽话少,却全程静静听着,眼神里藏着几分理解,显然是听进去了。

可林默就不一样了。谢瑞雪这边刚停了话头,他就凑过来,一脸“我够意思”的模样,语气却没半点正经:“得嘞,看你这么惨,我都有点不忍心了。以后要是你被敌人抓了当人质要挟我,我下手的时候肯定轻点!不过你放心,我保证给你留个全尸,绝不把你砍得七零八落。”

话一出口,谢瑞雪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,指尖捏着酒壶的力道松了松,仰头又灌了一口酒,酒水顺着唇角滑落些许,也没伸手去擦。

这时林默又开口了:“啊,对了,关于上次我提的,帮你娶了公主,然后生了孩子,认干爹的事情,要不你好好考虑一下?”

林默的话一出口,谢瑞雪的脸瞬间红了。

“哥们,你咋又红温了?淡定淡定!我可是为你好。

你想啊,你自己都说了配不上公主,但我配得上呀!”

“而且我这人,追寻的目标是破碎虚空。”说到这里,林默抬眼望向天空宇宙,语气里多了几分认真,“早晚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,但我不是始乱终弃的人,而你又是个好人。

“你想啊,像你们这个世界的女人,都过得挺不容易的。公主就算身份尊贵,早晚也得嫁人。

与其让她嫁去别的地方受委屈,还不如我帮你把她睡了…额!不对!是取了,等我哪天破碎虚空离开这个世界了,你作为我孩子的干爹,不就能名正言顺跟她在一起了吗?你说,是不是这个理儿?”

末了,他还自嘲地笑了笑,摆摆手道:“你看,像我这样又送老婆又送孩子的主角,放到别的书里,绝对得被人喷死的。”

这话一出口,谢瑞雪顿时感觉胸口堵的慌,严重怀疑自己和林默交心或许就是个错误。

“哥们,你酒是不是喝多了?脸怎么这么红?”林默看着谢瑞雪,在喘粗气,又追问了一句,“你是不是酒精中毒了?”

此时的谢瑞雪脸色通红,连胸口的肌肤都透着红。林默赶忙上前想安慰,可下一秒,谢瑞雪“嗷”的叫了一声:“啊!你烫到我手了!”

“抱歉抱歉!”林默赶紧把手里的雪茄移开。

“抱歉哈哥们,这只是个意外,哈哈。”林默赶忙又说了声抱歉,不过突然想到了什么,对了,还有个办法。

“要不这样,你做我儿子吧!”林默语气带着几分笃定,“我的实力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强,大不了去周围把一个国家打下来,到时候我当皇帝,你就是皇子!这样不就能名正言顺娶公主了吗?”

“啊啊啊!你走开啊!呜呜呜!”

“好了好了,你怎么又哭了!算了,你们在这里慢慢晒月亮吧,我得先去睡了。”林默随意留下一句,便飞身跳下屋顶,重新回到自己屋内。

苏沉看着正抱着腿、在那儿呜呜哭泣的谢瑞雪,无奈地摇了摇头,也翻身离开了。

屋顶上只留下还在呜呜哭的谢瑞雪,只听他带着哭腔嘟囔:“玛德,好气呀!”

……

林默回到屋内后,再想睡着已不可能,索性到床上盘腿而坐,运转起先天功。他感受着丹田处的内劲在全身流转,没多久便觉得格外舒爽。

打坐结束后,林默感慨道:“我现在应该能做到将体内真气附着在兵刃上了,只是还没法真气外放。”

他这时想起欧阳坤说过的,一流高手有其特征,而先天高手能做到真气外放,甚至真气护体,这与一流高手之间有着巨大鸿沟。

来吧,起来活动活动筋骨,反正也睡不着。林默索性再次出了屋,这次没去屋顶凑谢瑞雪和苏沉的热闹,反倒绕到偏院。

他表示不想妨碍人家“晒月亮”,便找了处远离那里的空地。

站定后,林默直接从储物空间摸出“破军”大斧,原地便演练起来。他这会儿练的,正是先前从厉巴那儿得来的“罗刹寺基础兵刃专精”。

这套基础武艺涵盖刀枪棍棒各类兵器,此刻用在大斧上,恰好适配。

林默越练越心惊:若不是有系统外挂加持,自己对上厉巴绝对是完蛋的料,那家伙简直是天生的武道天才!

斧头刚一抡开,便见寒光裹着劲风扫开,“罗刹三十式”本就大开大合,破军斧沉力猛,一斧劈下地面震得发颤,卷起的风劲直接掀飞满地落叶,转着圈飘得漫天都是。

横斩时斧刃破风“呜呜”响,连院角的竹丛都被扫得竹叶簌簌掉落,比他之前练的大乾军政武艺强出何止数倍。

林默越练越顺,大斧在他手中翻飞如臂使指,劈、砍、剁、扫,每一招都带着刚猛的力道,月光洒在斧面上,反射出冷冽的光,随着动作在空地里划出道道银弧。

练了约莫半个时辰,林默才收了斧,随手将破军掷回空间,又取出天乙剑。指尖刚握住剑柄,剑便活了过来!

他原地踮脚跃起,身体旋着转了半圈,剑花在掌心“唰唰”翻转,先一招荡剑扫开身前虚影,紧接着手腕一沉,剑尖斜撩,带起的风卷着落叶贴地划过!

随即脚步疾踏,剑随身动,扫剑时剑身贴地斩出,刺剑时剑尖直挺,虽未真个刺出,却已有破空的锐响。

此时的林默,除了刺剑外,荡、撩、扫等招式已运用得极为娴熟,剑光在月光下凛凛发亮,“唰唰”声不绝,剑影密得像织了张光网。但他没急着用狂风快剑的其他招式,反倒将自己悟的刺剑式,掺上罗刹基础的“夺命快剑”招式。

有时剑走极快,寒光连片,突然中途一顿,剑尖猛地急刺,快得只留一道银线。

有时又借着扫剑的力道旋身,转至半途突然收势,剑尖斜挑,正是夺命十三剑里的基础挑招,两者掺在一起,快中有稳,猛中藏巧,剑风扫得周遭落叶不住打转,连院墙上的青苔都被剑气刮下几缕碎屑。

耍了一会儿剑,林默渐渐觉得无聊。剑这东西讲究巧劲,总不如破军大斧抡起来来得爽利。

他索性收了天乙剑,又从储物空间摸出那把从厉巴那缴获的门板大刀,对着空处就一顿狂砍。

大刀劈下时“呼呼”带风,林默越砍越觉得不对劲。

厉巴那套大开大合的刀法,竟是他所有武艺里最烂的!刀法本身粗糙得很,也就时不时突然砍出一记快刀,能让人眼前一亮。

林默纳闷,厉巴明明会那么多专精武艺,为啥偏选自己最不擅长的大刀?

没等他细想,手掌触到刀身的触感突然让他反应过来,自己可没开“武器趁手”技能,可这柄大刀握在手里,竟和破军斧一样趁手!

他掂量了掂量,这刀怕也有450斤左右,材质更是非凡,先前和破军拼杀那么多次,刀刃上连个豁口都没有,妥妥的好刀。

“嗯,留着压仓库吧!说不定以后有用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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