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高彬试探
刘奎回到自己的病房,关上门的那一刻,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骨头一样,软软地靠在门板上。
他咬着嘴唇,肩膀剧烈地抖动,拼命忍着什么。
忍了三秒。
五秒。
十秒。
“噗——”
他终于还是没忍住,笑出了声。
那笑声从喉咙里挤出来,压得很低,低得像一只偷油的老鼠在墙角吱吱。但他停不下来,越笑越厉害。笑得眼泪都出来了,笑得肋骨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。
“哎呦……我操……疼……疼死老子了……”刘奎捂着肋巴扇儿,一边抽气一边笑。
没办法,刚才去高彬病房的那一趟,实在是太他娘的解气了。
那个和猪头似的大脑袋,满是绷带包扎的痕迹,东一块西一块的,隐隐还能看到上面渗出来的血迹。胳膊也吊着,腿上还打着石膏,整个人瘫在床上,像一条被抽了筋的死狗。
刘奎站在病床边,探望他的时候,高彬盯着他看了很久,眼神没有躲闪,仿佛是把他当成了怀疑的目标。
可刘奎不在乎,因为这件事情根本就不是自己做的,他压根儿就不怕高彬去查。
刘奎表现出了恰到好处的关心,对着高彬“真切”的慰问:
“高科长,你可要好好养伤啊。科里的事情,有兄弟们盯着呢。我再有一礼拜就出院了,到时候会替你把好关的。”
高彬的嘴角抽了抽,想要说些什么,却又咽了回去。
看着高彬那熊样儿,刘奎差点当场笑出来。
他想起自己那天被保安局抓走的时候,高彬那副嘴脸。想起自己在地牢里被折磨的时候。这个狗东西很可能在办公室里悠哉地喝着茶。等着他被屈打成招的消息。想起陈景瑜说的,这一切都是高彬用大黄鱼开道安排的。
现在呢?
高彬躺在这里,像个废人一样。
而他自己则是站得好好的,虽然身上还有伤没养好,但却一天比一天精神。
什么叫报应?这就是报应。
刘奎慢慢回到自己的病床边坐下来,靠着床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窗外是秋日午后的阳光,暖洋洋地照进来,在地上落下一片金黄。远处隐约传来街道上的喧嚣声,卖东西的吆喝声,汽车的喇叭声,偶尔还有电车经过的叮当声。
他闭上眼睛,不由得回想起前两天兄弟们来探望他的时候,跟他说起过的那些事。
第一个来给他通风报信的,是机要股的老郑。那天老郑来探病,趁着没人,压低声音说道:
“刘哥,你知道吗?高彬最近可倒霉了。”
刘奎挑了挑眉毛,静候下文。
老郑把春华楼发生的事情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,肢体动作比说书的还夸张。广告牌从天而降,就砸在高彬平时走的回家的那条小路上,要不是那天晚上他多喝了两杯,没准儿就砸在他的脑袋上了。
当时刘奎听完,也没大在意。
隔了两天,行动队的小赵也来了,他带来了另一个消息,高彬办公室的吊灯掉了,就砸在他办公桌上面,桌子都被砸塌了,要不是他闪躲得快,这会儿可能已经在医院躺着了。
再接下来就是今天的这一次,要不是高彬的那个司机经验丰富,这会儿没准他都被撞成烂泥了。
刘奎把这些事情一件一件地串起来,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。
作为一个搞行动出身的人,他太清楚什么叫意外了。
真正的意外是没规律的,是随机的,是不挑人的。可是高彬身上的这些意外,发生得太密集了,太有针对性了,而且也都太巧了。
最重要的是,意外发生的每一次,都是擦着边却要不了命,但足够吓人。
这时刘奎突然想起叶晨临走时自己说过的话:
“我会给那个姓高的狗东西好好上一课的。”
当时他没多想,只当成是一句安慰,可是现在想来——
刘奎的手指在床沿上轻轻地敲着。
如果这件事情真是叶哥干的,那他得有多大的本事?这些意外每一次都像是天灾,查不出任何人为的痕迹。
广告牌掉下来,可能是年久失修;吊灯坠落,是链条老化;就连这一次的车祸,居然都是刹车碗漏油。
换成任何一个人来查,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:那就是高彬最近走了霉运,实在太倒霉了。
但刘奎心里很清楚,这绝不是倒霉能够解释的。
这是有人在下棋。
一盘精妙的、滴水不漏的棋。
刘奎靠在床头,望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。
他想起叶晨刚回来特务科的时候,那时候他也只是觉得,这个人不过是个普通队长,和自己没什么两样。
后来关大帅的事情,让他见识到了叶晨的手段。再到后来的那件避弹衣,让他欠了叶晨一条命。再后来就是带他去见涩谷三郎,让他从一个跑腿的变成了管人的人。
现在,又上演了这一出。
刘奎忽然笑了。
那笑容里有敬畏,有庆幸,还有一丝说不清的东西。
他庆幸自己和叶晨站在一边。
他庆幸自己扛住了陈景余的酷刑,没有松口,把脏水泼在叶晨身上。
他更庆幸当初的那件避弹衣,保住了自己的命。
窗外,最后一丝天光也消失了,夜色笼罩了下来,医院的走廊里亮起了灯。
刘奎躺在病床上,望着天花板,嘴角还带着那抹笑意。
就在这时,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儿。按理说这时候叶哥不是一直在贾木思陪嫂子了吗?这些事情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
刘奎想不通。
但他也不打算想通。
有些事情不该问的别问,有些事知道了也当不知道。
他在床上蛄蛹着翻了个身,然后闭上眼睛。明天,又是新的一天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高彬在医院里住了将近半个月,出院的那天正好是周一。
他没有回家,直接去了警察厅。躺在医院里让他感觉更不安。至少办公室是他的地盘,他熟悉那里的一切。
傍晚下班,他没有让司机送,选择自己步行回家。
这本来就是他年轻时的习惯,直到后来有了车代步,就再也没自己走过。但是现在他心里有了阴影,有些不大敢坐车了。
从警察厅到家步行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左右,要穿过两条街,一个菜市场和一条小巷。
那条小巷子,他以前从来没走过。但是为了避开大路,防止意外的发生,他今天特意选了这条近道。
巷子很窄,两边是老旧的砖墙,墙头上长着野草,头顶是乱七八糟的电线,横七竖八的,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。
高彬走得很快,他想快点到家,快点躺在床上,好好休息一番。
就在他走到巷子中间的时候——
头顶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“噼啪”。
他下意识地抬头。
一根电线正在往下落,电线的一端火光四溅,闪着幽蓝的电光。
高彬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,身体却已经很诚实地开始行动了。只见他猛地往旁边一扑,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。
那根电线落在他刚才站的位置,正好是一小滩积水。电流在水里炸开,“噼里啪啦”一阵乱响,空气里弥漫起一股焦臭味。
高彬那肥硕臃肿的身体趴在地上,浑身发抖,像是一头待宰的肥猪。
刚才如果不是他躲得快,如果那滩积水就在他脚下,这会儿自己怕是已经变成一具焦尸,见阎王去了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他慢慢地爬起来,看着那根还在冒火星乱闪的电线。
巷子里空无一人,只有头顶那些乱七八糟的电线,在风中轻轻摇晃。
高彬靠着墙,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。
他想站起来落荒而逃,但此时腿都麻了,像是被灌了铅一样沉。
他想呼喊,喉咙却发不出任何声音。
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,他才踉踉跄跄地走出那条巷子。
从这一天过后,高彬开始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。
司机老赵,跟了他8年,但谁知道他有没有被人收买了?
那两个抬着档案柜的机要股职员,平日里虽然看着老实,可谁知道他们的背后有没有人?
甚至是朱科长——那天在春华楼,要不是他拉着自己多喝了几杯,自己恐怕早就走到那块广告牌下面了。这一切都是巧合吗?
高彬越想越怕,于是他开始躲着所有人。不去春华楼了,不参加任何的应酬。连办公室的门平日里都锁得严严实实。
他让后勤处的人把那盏吊灯给拆了,直接换成了一个朴实无华的灯泡,哪怕是被人议论降低了格调,也无所谓了,毕竟什么都没有自己的命重要。
从那次车祸开始,平日里出行他再也不坐那辆福特了,每天步行上下班,而且每天都换不同的路线。
高彬已经意识到,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。
这个人不和他正面交锋,不给他任何反击的机会,只是躲在暗处,用那些看似偶然的意外一点点地折磨他,让他活在恐惧里。
这不是什么普通的报复,这是一种精心设计的、步步为营的猎杀,而他高彬,恰好就是那只被猎人盯上的猎物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警察厅对面的那栋小洋楼里,叶晨摘下耳机,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高彬的声音,还在耳边回荡,那些精心设计的话术,那些看似不经意,实则处处陷阱的试探,全都通过那枚藏在电话接线盒里的窃听器,一字不漏地传进他的耳朵。
“老朱啊,你帮我多留意留意那个周乙。不是怀疑他什么,就是觉得这个人……怎么说呢,太聪明能干了,能干的让人有些不放心。”
“对对对,你看看他平时都跟什么人接触?有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?不用太刻意,就是随便看看。”
“还有,如果有机会的话,你帮我试探试探他。就用咱们以前的老办法,你知道该怎么做。”
叶晨靠在椅背上,手指在桌面轻轻敲了两下。
高彬这个老狐狸,果然还是起了疑心。
这些日子,他人在贾木思“陪产”,但哈城这边的意外却是一件接着一件。每一件都围绕着高彬进行,虽然要不了他的命,但却足够让他夜不能寐。
高彬不是傻子,他一定在琢磨,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,能同时布下这么多局,还做得滴水不漏?
如果一定要在身边找出一个假想敌的话,那么他肯定会选叶晨。
因为从三年前乌特拉行动那会儿,他就觉得叶晨身上味道不对。尤其是金志德死后,更是加重了他的这种怀疑。这种直觉说不清道不明,但一直埋在他心里,像一根刺。
现在这根刺开始扎人了。
叶晨站起身,走到窗前,望着对面警察厅那栋灰色的建筑。高彬的办公室在3楼,窗户正好对着这个方向,此刻那扇窗户亮着灯,一个模糊的身影在窗前晃动。
他收回目光,开始冷静地思考。
刘铁柱已经在贾木思待了大半个月了,这个人够本分,够听话,每天就按部就班地买菜逛街、晒太阳,把自己扮演的角色演得滴水不漏。
普通的人情往来,他应付得了。可如果换成老朱这样的人精过去刻意地试探,那可就悬了。
老朱是谁?贾木思警察厅特务科的科长,和高彬一个德行,都是老狐狸。让他去试探一个菜鸟,他能瞬间从对方的眼神、语气、甚至喝茶的姿势里看出毛病。
刘铁柱之前就只是个抗联的交通员,从没见过这种阵仗,到时候三句话不到准露馅儿。
所以叶晨必须亲自回一趟贾木思。
但他又不能就这么走,哈城这边的事情不能停,高彬身边的那些意外,还得继续发生。如果他一走这边就风平浪静了,那么狡猾如狐的高彬,很快就会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……
刘铁柱走的时候,天还没亮。
叶晨在城西那间安全屋里和他完成了交接。经过一个小时的卸妆,他先把刘铁柱脸上的伪装卸掉,再将自己的脸收拾成刘铁柱这一个月在贾木思维持的模样。
刘铁柱临走的时候还有些不放心,对着叶晨问道:
“周哥,我这一个月,没给你捅什么篓子吧?”
叶晨光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,然后回道:
“没有,你做的很好,回去之后,好好休息一阵子。”
刘铁柱憨厚的笑了笑,背起自己的包袱,消失在晨雾里。
叶晨在原地站了一会儿,确认四周没有任何异常,才转身朝那个“家”走去。
巷子还是那条巷子,老榆树的叶子比一个月前要更黄了,风一吹,簌簌地往下落。
叶晨轻车熟路地推门进院儿,这个时间段,顾秋妍已经起来了,她正在厨房里准备早饭。
看见叶晨的那一瞬间,她眼睛亮了一下。两人好歹也在一起工作生活了将近100多天,她一眼就能分辨出赝品与正品的区别。只见她轻声问候道:
“回来了?”
叶晨点了点头,走进屋。
屋里还是老样子,一大早,炉火烧得很旺,一壶水在炉子边上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。炕梢的位置,一个小小的襁褓,静静地躺在摇篮里。
叶晨轻手轻脚地走过去,低头看着莎莎。
大半个月没见,她长大了不少,脸蛋比之前圆润了,头发也密了,闭着眼睛睡觉的模样比一个月之前更安稳。叶晨笑着说道:
“她胖了。”
顾秋妍也走了过来,站在他身边,低头望着孩子,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:
“嗯,能吃能睡,能不胖吗?表姐说她长得快,比她之前带过的孩子都壮实。”
顾秋妍口中的表姐,就是老魏帮她安排的照顾日常起居的保姆。
因为叶晨的归来,顾秋妍让表姐早早就回去了。晚饭是她做的,很简单,一锅小米粥,几张烙饼,一碟咸菜,还有一盘炒鸡蛋。
叶晨吃的很香,这一个月在哈城,虽说也没饿着,但总是一个人吃饭,总归是少了点什么。
吃完饭,把一切都收拾利索,天也就黑了。
顾秋妍把炉火压上,然后开始铺被褥。这是东北人的习惯,一家人都睡在一张大炕上,暖和,也省柴火。
叶晨看着那张炕,明显愣了一下。
顾秋妍也意识到了什么,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。她指了指炕桌,然后说道:
“那个……你睡那边炕头,我和莎莎睡炕梢,炕桌在中间隔开。”
叶晨点了点头,没说什么。
夜深了,炕的余温热乎乎的。莎莎吃饱了奶,被顾秋妍轻轻拍着,很快就睡着了,小小的身体全在襁褓里,呼吸绵长而均匀。
叶晨躺在炕的另一边,隔着一张炕桌,看着这对母女。
顾秋妍侧着身子,一只手轻轻搭在莎莎身上,另一只手垫在脸下面。她没有睡,眼睛在黑暗中微微闪着光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她忽然动了动。轻轻坐起来,隔着炕桌,伸手拍了拍叶晨。
叶晨睁开眼看向她,只见顾秋妍做了个口型:出去说。
叶晨点了点头,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,下了炕。
顾秋妍也下了炕,披了一件外衣,两个人一前一后的来到了院子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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